国际视野下的2014中国高等教育热点(3)

国际视野下的2014中国高等教育热点(3)

促进公平

节点回放 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颁布。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2014年12月中旬,规范高考加分和自主招生等四个配套文件出台。

高考改革方案和配套文件的颁布对我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科学选才与教育公平的统一,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其间,促进教育公平的施政方向是明确而坚定的。

“有质量的教育公平”是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共同追求。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明确:“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对一切人平等开放。”2009年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公报认为,“在扩大入学机会的同时,高等教育必须同时追求公平、适切性及质量三大目标。公平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入学机会问题——还意味着要确保学生顺利参与并完成学业的目标,同时保证学生的待遇,这就必须向贫困和边缘化的群体提供合适的财政援助和教育政策的支持”。

中国政府历来重视教育公平问题,把教育公平作为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根据国家宪法精神,《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2014年,促进教育公平又迈出新步伐。不仅高考改革强调公平导向,而且对“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工作做出专项部署,要求人数再增长10%以上。“贫困农村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覆盖22个省份的832个贫困县,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比2013年实际又增加了11.4%。“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招生数量达20万人;28个省份解决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问题。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使公民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得到更好体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完善和一系列促进大学生就业措施的落实,使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平等就业受到保护。

中国政府在促进教育公平上的种种努力,体现着国家的制度优势,值得称道。期待2015年,高考改革和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能够真正落地,不良社会风气对教育公平的干扰日益减少,还教育以一方净土,使维护公平成为中国高等教育新常态。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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