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研究呈现不断深化的繁荣景象(2)

行政法学研究呈现不断深化的繁荣景象(2)

研究热点与现状

在行政法基础理论方面,学者们主要致力于行政法理论本土化问题的研究,并结合公共行政的变迁及发展,探讨现代行政法学的转型。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贵松在《论近代中国行政法学的起源》一文中勾画了中国行政法学“以大陆法系行政法学为基础,逐步实现中国化”的发展、流变历程,并对中国行政法学的起源进行了考究,继而对早期中国行政法学的特色及影响作了概括与总结。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洪雷则系统梳理了我国学者对进入新世纪以来行政法学发展趋势的理论探讨,提出要对中国的行政法制度进行结构性的重塑,同时认为行政法解释论与立法论齐头并进、行政法总论与部门行政法共同关注,以及外国经验借鉴与中国问题意识并重,将成为未来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的着力点。

有关行政法原则的研究也产生了一些新的成果。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杨登峰的《行政法定原则及其法定范围》和湖北民族学院副教授汪燕的《行政合理性原则与失当行政行为》两篇论文。前者着重探讨了行政法定范围的界定问题,并由此提出要“在法律保留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确立行政法定原则”的建议;后者则在实质法治的背景下分析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理论渊源、内涵变迁以及对行政行为适当性判断的影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目标,如何以法治引领改革,继而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成为2014年行政法学研究的新热点。姜明安撰文认为,国家治理在向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发生了深刻变化,包括治理主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治理客体由被动、单向向立体、主客体互动转变,治理目标由以统治秩序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治理方式由恣意、神秘化向透明、规范化转变,治理手段由人治、权术之治向法治、文明之治转变。北京大学教授湛中乐、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王学辉、北京行政学院教授金国坤等学者则探讨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完善行政诉讼制度、重构行政法理论基础和强化行政组织立法的关系,并围绕各自论题分析了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改革路径。

伴随《决定》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及部署,2014年学者们对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问题也展开了富有成效的研究。马怀德主编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法律问题研究》一书选取了社会矛盾化解、行政组织法完善、服务型政府的行政法构建、行政问责法治化等9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法律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系统阐述了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问题,并从制度设计层面探寻解决现实难题的路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杨解君的《走向法治的缺失言说(三):法治推进与行政法实施问题评析》则围绕行政法的实施问题,结合现实中的个案展开分析,对法律实施过程中的“软、硬”现象、法律实施困境、行政立法与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方式等问题作了深入探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在《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点问题》一文中对依法治国的体系化建设作了全景式勾勒,并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及相关举措作了细致、深入的分析。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的《论法治政府新要求》一文则在梳理法治政府理论的由来及观点的基础上,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系统、新形势进行了解读。此外,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研究视角拓展到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研究之中,尝试通过科学论证,建构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体系用于衡量法治政府的建设情况,以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及发展。

行政行为是构成和发展各类行政法律制度的基点,对于行政行为的研究仍旧是2014年行政法学研究者所关注的焦点。相关研究成果主要围绕三个方面的问题展开,且研究有所深化:一是对行政行为基础理论的研究。代表性著作为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叶必丰写的《行政行为原理》。该书基于解释主义的立场,对行政行为的理论渊源、分类、模式以及各类行政行为的基本原理进行了比较深入、细致的研究。同时,该书以判例研究的方法归纳、总结了当下行政行为的实然状态,对促进实现行政行为原理的中国化很有现实意义。二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具体制度设计的研究。2014年,围绕行政审批改革及行政许可制度的相关问题,学界产生了不少新的成果。北京大学教授沈岿在《解困行政审批改革的新路径》一文中认为,行政许可法的现有规制方案,还无力使行政审批改革脱困于结构性制约。因而,关注行政体系和过程内部的结构设计,以及这种内部结构嵌入外部结构的整个系统,是克服困境的思路之一。苏州大学教授王克稳则认为,规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与执行,与规范性文件的修订与废止相结合,实现行政管理立法的创新,从法律上切断审批权力与利益的联结。此外,还有学者对行政许可条件、行政许可标准的冲突及解决,以及行政许可中的保证金设定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有关行政处罚的研究集中于对行刑对接、新型处罚方式等问题的探讨,有关行政强制的研究则大多与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及相关制度建构有关,还有一些文章涉及行政合同的纠纷解决、司法救济以及行政收费等问题。三是对行政裁量问题的研究。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高秦伟以美国法为主要知识背景,结合中国当下的法治建设实践,探讨了行政裁量的自我约束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天华针对效果裁量及其国家赔偿问题讨论了裁量收缩理论,并认为“裁量收缩理论的基础是国家的基本权利保护义务。裁量收缩的要件只是一个判断框架,其实质内容是对相互冲突的基本权利与行政便宜进行比较衡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讲师郑雅芳则在评述当前行政裁量基准创制模式利弊得失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建立行政系统内外互动型裁量基准创制模式的问题。

有关行政主体及组织法问题的研究,学者们主要关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行政体制改革。一些学者从行政组织法治化的角度探讨行政体制改革的问题。例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石佑启认为,行政体制改革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行政体制改革的法治化应包括行政体制改革权的法治化和行政体制改革内容的法治化。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熊文钊认为,行政体制改革须以法律的方式进行制度重塑,明晰行政改革权的相关问题,实现行政编制的政策调整转向法律调整。还有一些学者则着重探讨了执法体制与审判体制的改革问题。例如,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周继东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应遵循的原则、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等问题进行了细致探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建顺对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制度的合理性、实效性及其改良问题展开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二是公共治理主体的多元化。鉴于在某些时候存在“政府失灵”现象,政府垄断行政权的正当性、合理性逐渐遭受质疑,公私合作治理成为公共治理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近年来,有关公私合作、私人行政的理论研究呈现出持续“升温”的繁荣景象。2014年也有一些著作和文章涉及这一主题,相关研究不仅关注对域外经验的借鉴,更注重结合我国实际,探讨多元主体治理格局的建构问题。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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