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哲学的时代回应与担当

制度哲学的时代回应与担当

制度至关重要,建构制度哲学很有必要。制度哲学研究,旨在对制度何以为制度、制度何以存在、制度变迁的可能及其局限、制度价值的形成及其异化等事关制度的“元问题”作出哲学追问、反思和辨析,为制度变革、发展、创新提供理论支持。

阐明制度发展的历史性

摒弃个人好恶和长官意志,崇尚制度、运用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一大进步。这也带来对制度的迷信。现在,一些人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归结为制度问题,想当然地认为只要从理论上认识到并设计出一个好的、先进的、优越的制度,这一制度就会自发地变成现实,就能解决所有希望解决的问题。这种制度观在实践中是有害的。制度本质上是“非中性、有成本”的,现实社会中的任何制度都会导致偏好群体和优势策略,根本不存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横跨古今、皆大欢喜的制度。

形成什么样的制度、选择什么样的制度,并不是制度自我建构、自我实现的结果,而是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使然,是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的合力使然。制度哲学要阐明制度发展的历史性,把抽象的、想象的制度乌托邦变为具体的制度,让制度从虚无缥缈的天国回到现实大地。

揭示制度变革的辩证法

制度发挥功能必须保持相对稳定,而制度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又须与时俱进。对于今日中国来说,全面深化改革意味着制度必须进行深度变革。制度什么时候保持稳定什么时候进行变革,什么可以变什么不能变,什么时候小修小补什么时候改造变革,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理论上讲不清,实践中就不可能做得好。因此,揭示制度变革的辩证法是制度哲学的又一着力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适应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反映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趋势。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不能不切实际地超越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一味追求高级的制度模式与制度形态,又不能固步自封,一味迁就维护现有生产力系统中的落后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在完善和发展中不断成熟、定型。一般而言,应保持制度弹性,为先进制度形态的孕育和发展创造条件;不能在过渡阶段形成路径依赖甚至路径锁定,让落后的制度形态逆淘汰先进的制度形态。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