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依法、协同、高效办案,形成更强办案合力
2014年,中央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党的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各级纪委进一步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职能,着力完善从发现问题线索到调查、处理案件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依法、协同、高效办案,形成了更强的办案合力。
——充分运用巡视工作成果。2014年,中央纪委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逐一排查,从中发现了很多重要案件线索,立案查处了一大批腐败案件。比如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曾任云南省委书记的白恩培,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海南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谭力,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以及山西省发生的“塌方式”腐败案,等等。被巡视的地方和单位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迅速开展调查,也取得了重大突破。
——强化与审计部门的合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通过这一平台不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的合作。特别是强化了对审计结果的运用,与审计机关加强了问题线索相互移送和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协作配合,中央纪委建立了《审计要情》办理工作台账,实行每月汇总上报、结案销号的制度,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促进了财经方面法律、纪律的贯彻落实。
——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协作配合。中央纪委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在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受理、调查处理等关键环节的协作配合,有效形成了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目前正在研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高效、协同的办案模式,更有力地推动查办案件工作依纪依法深入开展。
聚焦主业、强化自我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2014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同时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不断推进依纪依法办案,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调整内设机构,把更多力量调配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找准纪委的职责定位,明确监督执纪问责就是纪委职责。2014年,经过第二次调整,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设纪检监察室从原来的8个增加到12个,直接从事办案工作的人员增加了100多名,办案力量明显增强。通过清理,委部机关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25个缩减为14个,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剩下的大都与查办案件有关,工作职责更加清晰、精力更加集中。各省区市纪委也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调整增加办案部门和人员力量。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严格依纪依法办案。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完善了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和标准,细化了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使用办案措施、移送司法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规定。为提高制度执行力,中央纪委多次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对办案中的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确保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落到实处。
——强化自身监督,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正人先正己。中央纪委机关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其中查处并予通报的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山西省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杨森林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据统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1575人,其中厅局级34人,县处级229人。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也对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中央纪委点名道姓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引发系统内外的热议,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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