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协商民主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体,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协商民主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以实现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民主政治。在进入新世纪的今天,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出现多样化,社会阶级和阶层结构呈现新变化,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日益增多。在这种状况下,协商民主能够引导公民有序参政,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能够达成社会共识,增强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能够实现公众诉求的理性表达,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能够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为推进协商民主制度,需要完善相应的内容和要求,从形式到内涵,从功能到作用等方面不断完善,使协商民主制度形成规范化发展。
(一)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形式,需要拓宽民主的广度和深度
任何民主形式都有一个不断建立、完善和发展的过程。20世纪90年代西方提出协商民主理论,是为了解决选举(票决)民主的困境,弥补选举(票决)民主的缺陷。与西方竞争民主相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集中体现为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既关注决策的结果,又关注决策的过程,从而拓宽了民主的广度和深度,运用协商民主,能够注重求同存异、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行使投票权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面关系,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得到有效发展。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更加凸显,各种思想观念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激荡,人们政治参与的意识不断提高,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愿望日益增强,这就需要我们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这种形式,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协商;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应通过民主协商等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推进协商民主的多层性,不仅包括国家层面的立法、决策协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直接协商,社会层面的基层民主协商;协商的具体方式应当灵活多样,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二)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形式,需要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在协商民主的制度框架内,广泛充分地进行政治协商,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我国的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无论是选举民主还是协商民主,都只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鲜明的特色和蓬勃的生机。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协商民主形式,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把握。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需要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按照协商民主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保证人民通过相应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切实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实现公众诉求的理性表达,通过广泛深入的协商和讨论,使党的主张和意愿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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