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享能最大程度盘活公共文化资源

共建共享能最大程度盘活公共文化资源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强调,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要立足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协调机制,本质上是对现有公共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重点解决相关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重复建设、资源利用率和服务效能不高的问题。通过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协同机制,明确责任,优化配置各方资源,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目标是形成公共文化服务的全社会共建共享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要把握以下两个关键点:

一、公共文化服务管理部门的协调并举

很长时间里,党委政府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上各自为政、缺乏统筹的问题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同一层级的不同管理部门各搞一套,自成一体,资源浪费现象严重。以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为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党员教育网、远程教育网、数字农家书屋等就因隶属不同的管理部门而各自为政,条块分割,造成重复建设。二是不同层级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封闭式运行。不同层级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只对本级政府负责,很少考虑整合公共文服务资源。以公共图书馆为例。目前,绝大多数公共图书馆仍然遵循每级政府建设与管理一个图书馆的分级建设与管理体制,这形成了公共图书馆多级建设主体和多级管理主体的现状,严重影响图书馆之间共享资源,以及跨行政层级、跨区域组织体系的形成。总之,自成一体、各自为政的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难以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难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共文化资源。

因此,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要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让不同的公共文化服务管理部门形成合力。一是在国家层面要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为平台,由文化部门牵头,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2014年3月19日,召开有关部委会议,明确文化部牵头成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这标志着国家层面的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正式运转。与以往有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文件不同,此次出台的《意见》的一个亮点和突破之处就是全文贯穿了坚持共建共享这一原则,不再像以前的有关公共文化服务文件着眼于以不同公共文化服务提供部门为主体,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进行切块分割,各做一摊。这本身就代表协调机制运转的成效。二是强调基层各地也要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建立协调机制意在强调突破部门界限,着眼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充分调动每个部门的积极性,劲往一处使,形成各个管理部门优势互补的协调并举态势。

二、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

在国家层面和基层各地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其根本目的就在于要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意见》强调,要加大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探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方式和途径,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第一,统筹隶属于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由于分业管理的格局,我国公共文化设施长期存在着多头建设、资源分散、缺乏统筹的问题。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上只是宣传文化系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其他部门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教育系统等部门所拥有的众多公共文化设施,因不受宣传文化系统管辖,也就没有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之中,既不享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支持,也不接受相关的考核监督。这些非宣传文化部门其拥有的公共文化设施数量众多,规模很大。据统计,全国文化系统县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群艺)馆共6377所。而工会系统工人文化宫,共青团系统的青少年宫,妇联系统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协系统的科技馆,教育系统的中小学课外活动基地,共有6681所,超过文化系统图书馆、文化馆的数量。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上存在着一个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宣传文化系统一直在呼吁要加大硬件设施建设;一方面,工、青、妇、科、教、残联等系统的公共文化设施只为本部门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履行不到位,设施闲置情况严重。意见提出要推动科技馆、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意在将上述工、青、妇、科、教等分散在不同国家部门的文化设施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盘活现有存量资源,提升社会效益。

第二,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建设。《意见》提出,要结合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制定村(社区)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此外,可以借鉴和推广苏州经验,整合文化馆、美术馆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公共文化机构集约化经营。

第三,建立区域性文化服务体系。目前,我国一定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存在分级供给的问题。《意见》提出,要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如以区域内具有中心功能的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通过服务机构之间的资源、人才、服务的统筹共享,可以实现中心带动边缘、骨干带动基层、城市带动乡村的组织体系,从而解决骨干文化设施的孤岛问题,解决基层社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弱,公共文化服务不均衡等问题。另外,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完全可以突破一定行政区划的限制。《意见》也提到以行业联盟等形式,开展馆际合作,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比如安徽省马鞍市图书馆参加南京市图书馆群的联合服务,通过打破行政界线,形成区域性服务联合体系,获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需要促进不同区域在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服务联盟,使不同区域的公共文化服务由分散服务向联合服务转型,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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