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大时代的风险防控意识(2)

新常态:大时代的风险防控意识(2)

反思三:遵守规则是良好秩序的前提

现代社会流动性大,陌生人多,以往熟人社会驾轻就熟的习俗多不管用了,只能靠制度、规则来建立和维持秩序。当今中国,已经从封闭走向开放,人流从分散趋于密集,必然对制度、规则产生越来越强烈的需求。中国要建成一个法治国家,并非只是众人感情意愿,而是公共理性之必然。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许多制度、规则虽然早已是白纸黑字,但并没有让大家感到敬畏并自觉遵守。

由于对规则的漠视,人们的行为往往表现为较强的随机性和偶发性,今天你为了一己之私罔顾规则,闯了红灯,明天就可能因为大家都这么做,即便绿灯亮了你也不知道怎样过马路了;不守规则的社会,人们的交往成本就非常高昂,无论办什么事都很吃力。而“好”的规则,必须是衡平的,能使最大多数人受益;是可行的,可操作可衔接;是稳定的,以产生可靠的预期;以及对违规必须有警告有惩罚。这次踩踏事故发生后,职能部门、警方、救助、医护、媒体都尽了大力非常辛苦,但从各方反应看,似乎还是比较乱,离上海作为一个世界级大都市井然有序的形象比较远。由此可见,公共规则的制定和遵循,对于应对突发事件多么重要。

相对而言,建立法规还是比较容易的,但是,如何使大家认识到“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不是光靠造势宣传就能奏效的。政府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建立与民众的互信,提供诉求表达、协调利益、善后赔偿、乃至问责追究的制度化平台,通过对话和协商来解决问题。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前提上,有明确的规制边界和强烈的责任意识,而不能陷入“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恶性循环。

反思四:做好防患于未然的各门功课

面对重大安全事件,我们既要及时处置、妥善应对,更要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

大型集会活动,一定要控制人数规模,减少中心场地空间压力;应急预案必须着眼于最坏的可能性、能力最弱的人群和最明白的防范警示,包括鲜明的安全标志、合理配置警力、走道严格分流、防拥挤网格化、疏散出口的设计等,现场一定要留有生命通道,严禁任何占用。事故当晚,外滩广场附近人群高度聚集警力没有跟上,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延续3年的灯光秀跨年活动变更,现场许多人并不知道。

安全教育要“接地气”,要从平凡小事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如果大家都具有较强的防范意识,就能在相当程度上阻止至少延缓安全事件的发生;即便发生了,也可以尽量减少其造成的危害。

安全事件的应急和善后处置,对政府的综合协调和快速反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而这些能力建设都必须有组织上制度上的保障,真正做到临危不乱,指挥有力,责任明确、应对有序。

重要的是,无论积极预防,还是紧急应对,所有环节都应纳入法制轨道,相关职能部门和广大民众齐心协力,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是提高风险治理绩效的“王道”。

上海复旦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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