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步入“新常态”开启新征程(2)

吉林:步入“新常态”开启新征程(2)

摘要:面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变化,省消协秘书长张光宇表示,当前,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与以往排浪式、大众式消费模式不同,随之而来的是消费维权的复杂性和消费环境的丰富性。

对准监管执法“新焦点”提升服务发展效能

监管执法是工商部门的第一责任,也是维护市场主体正当利益,使竞争机制正常发挥作用的保证。

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臧忠生表示,2015年将紧紧抓住当前市场竞争中多发易发的热点问题,加大对传统领域和互联网领域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行业、公用行业的监管,着力查处供水、供电等公用企业,烟草、盐业等专营专卖行业,供热、保险、证券、商业银行等服务行业及石油、石化、殡葬等特殊行业的限制竞争行为和滥收费行为;以医药、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教育等领域为重点,着力整治商业贿赂行为,特别要加大对以商业贿赂手段推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农资、建材、汽配、家具等商品为重点,着力打击“傍名牌”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会销”形式欺诈消费者的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行为。

随着新《商标法》的实施,商标品牌的权益保护再度成为企业关注和热议的焦点。

阿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用10年的时间实现了从长春市知名商标到吉林省著名商标再到中国驰名商标的突破,品牌价值也实现了从约1000万元到4亿元的飞跃。”但在品牌价值不断攀升的同时,制假售假、商标侵权等现象却成为阻碍企业健康成长的“烦恼”。

“对此,我们将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集中力量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并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规范商标经营服务和商标印制使用行为。”省工商局商标局负责人说,“此外,我们还将坚持商标工作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在大型市(商)场推行商标授权备案制度,以保护高知名度商标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商标所有权人合法权益。”

应对消费维权“新趋势”构筑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结构、消费方式和消费手段不断发生新的变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呈现出新趋势和新特点。2014年,全省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117519件,较2013年同期增长42.93%,其中出现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网购商品7日内无理由退货、“三包”责任、对欺诈行为的3倍索赔、召回缺陷商品、举证责任倒置等新型消费维权问题。

面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变化,省消协秘书长张光宇表示,当前,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与以往排浪式、大众式消费模式不同,随之而来的是消费维权的复杂性和消费环境的丰富性。对此,“我们将积极研究探讨消费领域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典型案例积累总结涉及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经验和做法。并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义务监督员和消费者维权志愿者的重要作用,把握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在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作用的同时,省工商局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提高消费维权的及时性、便捷性和有效性。据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刘宇峰介绍:“2015年将围绕消费者投诉热点和以往商品质量抽检的问题集中点,继续突出抓好涉及消费安全的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四大类重点商品质量监管,进一步拓宽抽检商品覆盖面。重点加强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城区小商品销售集散地假冒伪劣整治力度,确保这些问题集中、监管薄弱区域的消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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