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神文明建设
1、协助做好文明城市测评准备工作。积极学习三项测评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测评要求,做好问卷调查答卷,并及时上报区文明办。
2、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春节期间,走访了孔家滩和东轸格庄村,慰问村里的老党员和困难户,做好村里的扶贫工作。“六五世界环境日”积极开展六五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设立环保资讯站、悬挂横幅,并在电视台录制环境保护阳光政务专栏节目,进行环保科普宣传。在区水源地保护工作专项活动中,拆除了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部分养殖大棚,按照法律程序,积极维护拆迁户的权益,为养殖大棚拆迁户提供合理的法律援助。
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学雷锋、献爱心”活动,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走进社区,积极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把学雷锋、献爱心活动切实落实到行动上,将开展学雷锋活动与创建文明单位、争创先锋党员、争创先进党组织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学雷锋常态化机制化建设,让广大干部职工亲身体验自觉奉献的力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4、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巩固文明城市建设。结合本单位环保工作实际,持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利推动的科学发展、提升民生活品质、保护城市优美环境,努力建设尊重自然、崇尚人文的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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