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高端社会智库重在体制、运作机制创新
从现实看,社会智库发育不足是我国智库结构不合理的突出表现,官方和半官方智库构成了我国智库的主体,如各级社科院、党委和政府的研究室、党校(行政学院)以及高校的各类研究院所等,而社会智库发育滞后,是个“短板”。加快社会智库发展,重在体制、机制创新。
赋予社会智库公益法人地位。公益法人法律地位不明确,成为制约社会智库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法律上,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四类。由于没有确立公益法人制度,致使最近几年兴起的社会智库等公益性社会团体难以定位,简单套用原来的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有很多局限性。例如,社会智库无法享受到相应的政策支持,甚至还面临相应的制度歧视。
社会智库等公益性机构不应局限于事业单位,而应以公益性为主要标准。公益性的标准不能以是否政府出资举办为准,社会办的也可以是公益机构。客观讲,我们仍有很多不适合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的观念需要改变,只有解放思想,改变这些旧观念、旧框框,打破“国有”“民办”的思想禁锢,以公益性为标准加大政策支持,才有可能在新型智库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加强社会智库的专业化建设。智库的发展只有形成自己的专业性,方能依靠专业优势提供特色服务,形成其持续的优势。所谓专业智库,一般指专注于某一领域,以专业知识为背景,致力于该领域的政策研究,提供客观的分析和具体的解决方案。欧美知名智库都有自己主要的专业方向,如布鲁金斯学会擅长于中东问题;兰德公司擅长于军事战略;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擅长于外交政策;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擅长于国防政策;欧洲政策研究中心擅长于欧洲一体化研究;法国国际关系研究所擅长于欧洲事务。近年来,我国专业性智库不断涌现,比如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就被誉为“中国改革智库”,但总体来看,我国社会智库的专业特色不突出,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力不够,急需打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化社会智库。
此外,加强社会智库专业化建设,需要多方面的配套支持。比如,第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社会智库能够同官方智库一样,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第二,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重视对不同智库评估报告的综合分析比较,探索官方智库与社会智库评估相结合的政策评估方式。第三,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智库服务的力度,建立政府购买智库智力服务的长效机制。第四,鼓励社会智库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简化外事活动管理,学习借鉴国外智库的先进经验,提升社会智库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第五,拓宽社会智库建言献策的渠道,建立社会智库成果报送传递机制。官方智库通过内参或送阅件可向上直接传递意见建议,不但传递意见的渠道畅通,也能及时地得到高层的反馈。相比之下,社会智库建言献策的渠道不够畅通,发出的声音不容易反映到决策层。多年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除将政策建议直接报中央有关部委、通过重要内参件向高层反映外,更重要的是十分重视舆论宣传,通过媒体扩大社会影响力,进而影响决策。中改院每次举办的高水平的研讨会或国际论坛,都有数十家媒体报道,通过扩大社会影响力,从而增加对决策的影响力。
促进社会智库的独立性建设。社会智库的“独立性”既不是一味迎合政府政策决策作诠释工作,更不等于“政府说东我指西”,与政府对立。政府和社会智库有互补的关系,智库的独立性主要在于研究过程的独立。“独立性”是决定智库研究成果质量的决定性因素,要促进社会智库的独立性建设。第一,支持社会智库建立多元化筹措经费的渠道。国外智库通常有政府拨款、委托研究、社会捐赠、出版发行等多种资金来源,但是这几项在国内社会智库发展中并不顺畅。推进社会智库发展,重要的是打破体制内、体制外的不公平待遇,促进社会智库资金来源的多元化。第二,建立鼓励社会智库发展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如扩大社会智库业务税收减免范围,现在体制内外智库的政策不公平,社会智库不能同体制内智库一样,享受相应税收减免政策。第三,创新人才管理体制。比如,解决社会智库人才的身份问题,推动党政机关与社会智库之间人才有序流动;解决社会智库人才比体制内人才退休待遇低、职称难以解决等问题。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