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与社会事业发展

事业单位改革与社会事业发展

事业单位改革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我国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公共服务的供给,涉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涉及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事业单位改革的历史轨迹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和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也如影随形。

1984年,中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发展商品经济需要改革原先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政府管理方式,于是开始了以精简机构为主的行政体制改革:改革科技体制,促进科研机构与企业的结合;改革教育体制,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实行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自主权;改革卫生事业单位,扩大卫生机构自主权,发展集体卫生机构;改革艺术表演团体体制,调动社会力量兴办艺术表演事业的积极性,增强艺术表演团体的生机和活力。

1992年,中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的行政体制改革随之启动,1993年,中央提出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实行政事分开,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事业单位改革与行政体制改革同步进行。1998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颁布施行,事业单位实行登记管理。此后,事业单位改革在各领域不断推进,各地方也开展了事业单位改革的综合试点。

2008年,中央下发《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为了探索经验,国务院在山西、上海等地进行事业单位改革试点。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行总体部署。至此,事业单位改革的顶层设计已基本完成,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已全面展开。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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