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学智:让人才更有成就感获得感

柳学智:让人才更有成就感获得感

2016年3月,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我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行总体布局。一年来,为让人才更有成就感、获得感,相关部门对制约人才发展的沉疴痼疾进行改革,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亮点频出,值得盘点。

亮点1:向用人单位放权 为人才松绑

简政放权是人才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11月,人社部通报第7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结束,国务院职业资格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截至目前,我国分7批取消了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占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70%。初步实现了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基本取消,各部门未经批准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基本取消。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就是为用人主体松绑,规范和减少对人才的行政评价,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评价机制的作用。

同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强调职称改革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让人才从过多过苛的要求、僵硬的考核、烦琐的表格中解放出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改革完善后,医疗服务水平、质量和业绩成为新导向,论文外语不再是“硬杠杠”。完善人才评价机制,首要任务是发挥市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基础作用和主导作用,减少政府对用人主体的干预。

亮点2:加大激励力度 焕发人才活力

激发人才活力的关键在于激励力度。2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明确在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所得奖励份额不得低于奖励总额的50%。这一政策比发达国家激励力度更大。同时对科技人员流动作出细化规定,科技人员可以在企业兼职、离岗创业,保留3年人事关系。这一规定免除了科技人员创业的后顾之忧。

7月,中办和国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将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合并后,若总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的10%,就不用提供预算测算依据,简化了烦琐的科研预算编制。同时,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预算调剂上获得更大自主权。此外,将间接费用比例统一提高到20%、15%、13%,取消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比例限制,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11月,中办和国办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把科研成果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下放给单位,这是激励机制的一大突破,进一步扩大了科研机构、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同时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加大对作出突出贡献科研人员和创新团队的奖励力度。此外,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调动科研院所和高校人员参与创新创业的热情。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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