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旨在建立新体制新机制
“科技创新领域是国家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但并不是简单地给钱,而是‘花钱买机制’。”赵路告诉本刊记者,“这次改革更加注重机制、制度的建设。要把宝贵的财政资源用好、用出效益来,就需要有一个科学、规范、有效的机制、制度。”
赵路表示,财政部将根据《方案》提出的新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构建新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张晓原也表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当前最紧迫的就是通过深化改革,破除束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把科技投入的绩效发挥出来。“中央把优化整合科技计划列为当前着力推动的改革任务,就是要以此为突破口,带动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纵深推进,从体制机制上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建立一个好的生态系统。”
据介绍,此次《方案》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就是要改变我国现有科技计划按不同研发阶段设置和部署的做法,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科技问题,以重点专项的方式,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使其中的基础前沿研发活动具有更明确的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加速基础前沿最新成果对创新下游的渗透和引领,以此迎接即将到来的新科技革命的挑战。
为此,科技部管理的“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有关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都将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范畴。
权威人士指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是政府在科技创新领域发挥引领和指导作用的重要载体,对全社会的科技创新具有风向标和指挥棒的作用,体现着国家意志。它的实施成效,直接关系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能否真正落实好,推进好。因此,此项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涉及的很多重大问题,也将触及到诸多利益调整,已涉入科技体制改革深水区,具有相当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必须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局出发,勇于直面矛盾,努力破除束缚科技创新活力和潜能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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