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何谓社会组织协商

北京:何谓社会组织协商

摘要:社会组织植根基层社会、贴近普通群众,是党和政府沟通社会、联系社会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渠道。通过社会组织的协商民主建设,可以让有怨气、怨言的人们有正式的渠道、机会表达不满情绪,让想说话、提意见的人们有表达的空间,可以更好地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公正、防范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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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深圳大学黄卫平教授为和谐社区的协商民主建设而作的理论框架图:社区公共论坛是社区的一种面对面的协商对话机制,其中的协商对话,是社区居民、社区组织、政府组织和辖区单位等各行为主体内在要求的外在行为表现,各自的行为动机决定了各自在论坛中的角色行为。

社会组织协商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

主持人:2014年12月29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强调要“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这应该是中央首次明确提出“社会组织协商”的概念,一位在社会组织工作的读者来电询问了一些问题。择其主要的提问如下。社会组织协商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

张爱军(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社会组织是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等基本特征的组织。一个成熟的现代文明社会,是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三种力量通过博弈达到动态均衡的社会,三者共同构成稳定社会的“铁三角”关系。在这三角关系当中,社会组织是最为根本和最为基础的一角。这种关系决定了社会组织协商的基本架构,即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商、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协商、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商。这种关系也决定了社会组织协商的基本内容,即政治重大决策的协商、企业发展的重大相关利益的协商和社会组织不同利益诉求、利益冲突之间的协商。

康晓强(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副教授):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组织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现代国家治理的战略取向,承载着社会组织的殷切期冀,对于团结带领广大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社会组织协商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社会组织协商类型多样,既可以是社会组织内部事务的协商,也可以是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商,既可以是社会组织主动发起的协商,也可以是社会组织被动参与的协商。第二,以平等、理性、包容、公开为基本原则。平等,就是尊重社会组织及其成员在协商中的主体地位,有平等的发言、讨论权。理性,就是要摆事实,讲道理,基于客观现实进行讨论分析。包容,就是最大限度地倾听、汲取、吸纳社会组织利益相关者各方面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使最后达成的共识更充分体现各方利益、偏好和意愿。公开,要求社会组织协商民主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形式等要开诚布公。第三,以凝聚共识为依归。协商是手段,凝聚共识才是目的。通过社会组织成员之间、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以及社会组织与国家政权机关之间的沟通,来减少隔阂、达成共识。

为什么现在提出探索社会组织协商?

主持人:为什么现在提出要“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有何特殊背景?

康晓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社会组织总数从1988年归口民政部登记管理之初的4446个增长到2013年的54.7万个,增长超过100倍,平均每年增长约21%。社会组织涉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

社会组织具有行业、专业、职业、第三方、灵活、扎根基层等独特优势,是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主体和社会基础。实践表明,大多数社会组织在某一方面具有专业性,各级政府把听取社会组织意见建议纳入决策必经程序,集思广益,坚持求同存异,既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既听一致和赞同的意见,也听反对和批评的声音,使社会组织的意见和主张在体制内得到充分、顺畅表达,有利于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有效地避免和减少失误。同时,建立在相关利益群体协商、妥协与共识基础上的公共政策更容易为各方所接受,具有更大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实施起来也更加顺畅。

社会组织植根基层社会、贴近普通群众,是党和政府沟通社会、联系社会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渠道。通过社会组织的协商民主建设,可以让有怨气、怨言的人们有正式的渠道、机会表达不满情绪,让想说话、提意见的人们有表达的空间,可以更好地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公正、防范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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