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号文件为农村法治建设提供行动纲领 (3)

2015年一号文件为农村法治建设提供行动纲领 (3)

摘要: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不仅再次聚焦三农问题,更是首次为农村法治体系化指明了方向。

法治思维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即在于重视规则和程序,通过制度化和规范化渠道来看待和解决问题。然而目前还有不少农民囿于“重结果,轻规则”的观念误区,程序意识和规则意识有待提升。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中国农村县以下的民众法治意识与城市居民有很大差距,比如很多人“信访不信法”。因此,依法治国的重点实质在农村。

为农村法治建设提供行动纲领

受访专家均认为,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细节性的规定,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具体落实。

“提高基层法治水平是依法治国的目标,中央一号文件意在让农村法治建设更加体系化。”丁文说。

郑风田认为,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方面有两大亮点,一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立法条件成熟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另一个亮点是,“抓紧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

“一般来说政策的变化性都比较大,并且时效很短,如果将好的政策上升为法律,可以避免因政策变化引发的不稳定,同时效果也更为持久。这也可以为依法治国起到推动作用。”郑风田说。

一号文件还提出,农村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郑风田认为,农村改革必然涉及利益调整,因此更需要用法律为改革保驾护航。

在丁文看来,与往年中央一号文件相比,2015年一号文件更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可以说为农村法治建设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方案,并指明了方向。

丁文告诉记者,这可以分两个层面来理解,首先是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提供了方法和途径,这其中包括为加强和完善农业市场,在立法上有法可依;同时,在做好农村立法的同时,重视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

另一个层面是,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内容更全面、具体。比如第28条提出健全农村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第29条提出健全农业市场规范运行法律制度,这主要是为了增加农村人口的财政性收入;第30条提出健全“三农”支持保护法律制度,这是在保护农村人口的相关权益。这些都是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徐勇建议,若要使农民走出法治观念的误区、突破当前制约农村法治建设的瓶颈,不仅要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还需在民主实践中增强农民的法律知识。因为农民的法治观念不是先天的,而是在民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同时,为农民用法提供制度渠道和平台也至关重要。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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