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改革入1号文件 36万平方公里土地价值凸显(2)

农垦改革入1号文件 36万平方公里土地价值凸显(2)

摘要:此前市场关注度颇高的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均获一号文件相当篇幅描述。

 着力改善“垦地关系”/

前景虽美,但尚有 “一步之遥”,农垦土地改革路上还有两只“拦路虎”要清除:一是地方政府拿地冲动;二是失灵的老旧运作体制。

在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冲动下,拥有大片国有土地的农垦,常面临地方政府插手农垦土地业务的境遇。“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农场国有土地管理缺乏系统规定,造成地方市县政府大量低价收回国有农场土地,致使土地价值不能得到充分体现”,一位在2014年7月就农垦改革议题赴地方垦区进行调研的农业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有一些下放采取属地化管理的农场,已经出现较为严重的国有资源被蚕食现象,有的是被村民侵占,更多则被当地政府低价征用于城镇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

事实上,在农垦的改革议题中,“垦地关系”一直是无法规避的一个现实问题,而实现“垦地合作、地利共享”是应有之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安徽、宁夏、上海等垦区进行了土地扩权赋能的实践探索,其在不改变土地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对土地进行处置的前提下,将土地评估作价注入农垦集团、转增国有资本金,进而增强了垦区企业集团的资产规模、提高了融资能力。

以安徽农垦为例,其改革措施是将农垦土地由原来的属地化管理变为省集中统一管理,农垦土地均由省级确权登记发证,并规范了农场土地处置。在这样的管理前提下,截至2013年底安徽省农垦已完成土地确权面积93.95万亩,确权率达97.21%。

地方垦区的实践已经倒逼出改革的方向: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显化土地价值”将成为农垦改革的重要研究方向:抵押、担保、融资以实现其金融功能,作价入股以实现其资产属性。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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