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辩证唯物主义建设法治中国

善用辩证唯物主义建设法治中国

近日,中央政治局的新年首次集体学习选择了“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必须不断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的滋养,更加自觉地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能力,努力提高解决我国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在当前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道路上,面对前所未有的矛盾与挑战,唯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武器,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总结问题、正确处理问题,才能将“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变为现实。

建设法治中国,须坚持好一条“根本红线”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把握好这件大事的正确方向,关键是走什么道路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运用唯物主义的观点,充分尊重客观规律,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既与时俱进,又不照搬他国的模式,走适合中国发展的法治道路。唯有“中国特色”才能促进中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管总的、贯穿依法治国的一条“根本红线”。紧紧抓住这条红线,沿着这条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我们才能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才能实现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的“宪政”有着本质的区别。西方“宪政”旨在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保障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实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法治是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的,目的是维护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从属于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三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其中,党的领导是根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基础。只有牢牢把握住这三个方面,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才能立足中国实际建设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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