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新常态与创新驱动主引擎(3)

经济发展新常态与创新驱动主引擎(3)

——“创新圆桌会议”2014年第四次会议发言摘要

总之,要以国家创新体系的眼光,审视和推动创新驱动产业升级所必须的经济和产业政策,包括体制调整,不能拘泥于已有的说法;要以国家的战略、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为导向来设计我国的体制改革,而不是相反,否则不会有进步。

我们需要认真思考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针对行业的特点、科学技术的特点,重新思考在创新驱动中怎样摆好企业、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二是要认真研究科研管理、技术研发管理和经济管理的区别以及共同点,研究它们三个怎样才能更好地结合。三是在市场、金融等高度开放的条件下,该怎么用好国内的市场,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并借此把我国企业的创新成果推向国际市场。

加强知识产权导向的创新管理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袁学国

推动科技创新更多地要依赖于经济体制改革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而让市场产生对科技创新的拉力和推力。在新常态下,政府应更多地从宏观层面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而不是干预微观主体的创新活动,特别是要加强面向知识产权的创新管理。

知识产权制度是科技创新最重要的驱动力。目前,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仍在形成过程之中。加强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不仅能够促进科技创新,而且能够在国际谈判中争取到更多的话语权。

一项科技活动的产出,除人才培养、创新条件改善、管理制度形成之外,最重要的创新成果就是知识产权,或者说都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来体现。因此,应当面向知识产权加强创新活动的管理。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第一,总体来看我国知识产权数量多、增长快,但是质量有待提高。第二,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保护水平差。第三,知识产权的社会认知程度低。很多行政执法者对知识产权并不了解。第四,国家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有待加强。

建立面向知识产权的国家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用知识产权管理代替科技成果管理。在国家知识产权制度下,建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第二,建立国家科技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立项的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第三,研究制定科学的知识产权评价标准,引导高质量的创新产出。第四,促进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产业化。第五,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环境,提高保护水平和力度。

新常态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新要求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王 元

科技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值得思考的是,在新常态的语境下,它对科技创新提出了什么要求,这些要求的特殊性又体现在哪些地方?从实际工作出发,这些方面也许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第一,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改革开放最早都是从微观组织开始的,无论是农村改革还是国营企业的改革。但是,科技领域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现在,这个问题的矛盾越来越大,如果此次科技体制改革不重视微观组织的改革,如果对大学和科研院所的改革没有真正有效的措施,不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那是不行的。

第二,在新常态下,不论是研发活动组织还是创新活动组织,确实要转变思路,要更加强调技术体系的整体变化和领先企业的培育。过去我们强调的更多的是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但是,当我国的某个产业进入国际竞争市场,最核心的问题是它是否具备为不同用户提供完整解决方案的能力。中国必须在这个问题上下工夫。

第三,面向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态势,我们一定要重视各种平台的建设,这些平台不都是由政府直接资助来建设的,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形式。这些平台为整个创新活动的动手者提供足够的工具和条件,让他们发扬工匠精神,DIY产品,组织创新。

第四,对于科研而言,很重要的是提升科研体系自身的国际化程度,而不是简单地强调双边或多边合作。也就是说,像大学、科研院所这样的科研机构,国际化是它的制度本身的要求,是制度设计组成的一个部分,而不是简单的一种政策性的、一般性的要求。如果没有面向国际化的一种改革来推动,我国的创新则会处在相对封闭的位置。

第五,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各级政府针对市场失灵问题推出了很多举措,促进了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风险投资等的发展。现在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上,政府应当在什么时候退出。对于政府作用时间点的要求,会极大地改变政府作用的手段、方式。根据政府作用时间点的要求,设计一条资助—转变—退出的方式和路线,对转变政府职能非常重要。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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