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着眼长效,治本为上,控制新增沉淀
首先,加快完善财政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明晰政府间事权划分,建立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清单,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的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建立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透明、运行高效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快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市场能够有效调节领域的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通过项目整合、调整内容、修改完善资金分配办法等多种方式,减少专户资金结存。对于整合的专项转移支付,其结存资金可按整合后的较宽用途使用;对于将取消或者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专项转移支付,其结存资金可由地方统筹安排;对难以按原用途使用和无整合渠道、结转超过两年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同时,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要细化到具体专项和地区,并纳入到地方财政预算盘子,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及分配结果的信息公开制度。
其次,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公共资金配置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清晰界定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的功能范围,加强几大预算体系之间的统筹衔接,构建资金预算安排的统筹协调机制,从长远来看,有必要逐步降低政府性基金预算规模直至完全取消。要打破长期以来基数预算所形成的利益固化藩篱,大力推动预算分配权统一,将公共资金预算分配纳入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调控能力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再次,建立项目滚动预算,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编制财政中期规划,明确规划期内将要开展的项目,要积极推行多年滚动预算,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对跨年度重大项目分年度纳入预算,确保预算安排与项目实施对接。推行多年滚动预算,在水利投资运营、义务教育、卫生、环保、社保等领域开展三年滚动预算试点,加强项目库建设和滚动管理,加强项目库管理,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对跨年度重大项目分年度纳入预算,确保预算安排与项目实施对接。
(作者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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