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和政府“两个作用”。《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既要发挥好市场的作用,又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没有很好地厘清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边界,导致政府权力过大、审批过杂、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一直存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以法律的形式为市场和政府划界,既保证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充分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调控和补位作用,使两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协同发力。
再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都需要讲程序、有规范,不能因人兴废、因人而异,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有法的保障。也就是说,制定制度要运用法治思维,执行制度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尊重“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把法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
习近平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的讲话中,把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一起看成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三大战略举措,并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其与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使“四个全面”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表明我们党已坚定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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