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召开的七千人大会,是为总结“大跃进”运动以来的经验教训,反思党内民主生活遭到破坏的原因,探索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途径,以凝聚全党力量,克服困难,继续前进的一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着重讲了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问题,并作了自我批评。刘少奇和邓小平还提出了建立民主生活会制度的主张,得到毛泽东的赞同。邓小平指出:“最近几年,我们党的领导,党的工作,是有严重缺点的。特别重要的是党的优良传统受到了削弱。”(《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版,第301页)包括实事求是的传统、群众路线的传统、民主集中制的传统都受到损伤,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党的生活是有严重缺陷的”(同上,第305页)“党内斗争中发生了一些偏差”“滋长了一种不如实反映情况,不讲老实话,怕讲老实话的坏风气”。(同上,第302页)这些问题不解决,“特别是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同上,第303页)。他还提出,为实现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化,对各级领导人(包括党委会的所有成员),应该有监督。这种监督要有来自上面的,也要有来自下面(下级)的,有来自群众的,也要有来自党委内部的,并提出领导干部不仅要参加党小组生活会,而且要把领导干部主要的组织生活放到党委会或常委会去。“在党委会里面,应该有那么一段时间交交心,真正造成一个好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空气。同等水平、共同工作的同志在一起交心,这个监督作用可能更好一些。”(同上,第309—310页)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正式提出领导干部要过双重组织生活问题,除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要参加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对此刘少奇、毛泽东也都赞同。但令人遗憾的是,这次大会之后,民主生活会制度并没有在党内特别是党的高层政治生活中得到真正落实和执行。不久爆发了“文化大革命”,党内民主生活和民主集中制遭到空前严重的破坏,党和国家遭受了一场浩劫。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在总结党内政治生活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文革”沉痛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建立健全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文件和规定。总体上讲,对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化,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在民主生活会上,不敢讲真话,不敢、不愿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形式化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有针对性地解决上述问题。
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内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民主集中制贯彻得不好,党内民主不足,集中也不足,但首先是民主不足。一些领导干部缺乏起码的民主平等意识,听不得不同意见,让提意见者坐冷板凳、穿“玻璃小鞋”,甚至不择手段地进行打击报复。一些党员认为给领导提意见是“自毁前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伤人害己”。这是在民主生活会上,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自己“放空炮”的深层次原因。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把党内平等的同志关系扭曲为君臣关系、猫鼠关系、帮派关系、人身依附关系。民主集中制的破坏,严重削弱了党自我净化的能力,致使一些单位说假话、吹拍成风,出现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利益集团、利益交换等现象,这是“四风”顽固、腐败蔓延的深层原因。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发展党内民主是执政党进行自我净化、自我更新的基本条件,是营造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环境、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的根本途径。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成果,使开展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第一个着力点,就是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性。要进一步肃清党内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特别是官本位、奴性文化影响。建立健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使党员敢于说真话、讲实话,敢于监督和批评党内任何违法乱纪者,能够畅所欲言地参与讨论党内重大问题。没有这些条件,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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