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会视角观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3)

从两会视角观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3)

摘要:中国的协商民主,可以追溯到60多年前。政协,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创立的。

重大决策 有效发声

全国人大代表郑雪君几年来一直提议的事,今年终于有了着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正在接受全国人大审议,如果通过,郑雪君所在的城市温州将拥有立法权。

作为改革“排头兵”、“试验田”的温州,在迅速发展起来的同时,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出现,亟需法律法规来规范、引领。人大代表们多年来建议赋予温州地方立法权,如今郑雪君的接力呼吁,离愿望实现只有一步之遥了。

“我建议草案第4条‘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改为‘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我建议草案中凡是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大代表审议’的后面都再加上一句‘并征求政协委员意见’”……

全国政协委员董大胜在政协小组讨论中,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一口气提出了6条意见。

每年两会期间,来自全国各地、汇聚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着民意和调研成果,对政府工作报告、最高法和最高检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件,以及大会其他重要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特征--在决策实施之前、决策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

规划每年经济社会发展蓝图的《政府工作报告》,在起草、制订过程中都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行几十次“大修小改”。今年,报告起草组征集网民意见,“创客”、“互联网+”等新鲜词儿就这样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

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等各种渠道的协商民主,其力量都来自于真协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真协商就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根据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来决定和调整我们的决策和工作,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使我们的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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