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法治环境是发展的“绿水青山”

良好法治环境是发展的“绿水青山”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我们牢牢把握贵州处于后发赶超、加快全面小康建设重要阶段的特征,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始终突出法治这个重要保障,把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贵州加快发展、开放创新的“绿水青山”,切实以法治建设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和政治生态环境,着力解决好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问题,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建设好贵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绿水青山”。

一、以法治优化市场环境,大力培育发展市场主体

《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市场和法治的内在关系。实践证明,市场只有和法治相结合,才能克服市场机制的盲目性,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强市场的规模和活力。对于贵州来说,以法治建设优化市场环境,关键在于运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通过市场机制的完善、发展环境的改善,促进市场主体的发育和壮大。

依靠法治培育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要求,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清理和废除对民营经济的不合理规定,鼓励民营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工商注册制度改革,消除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壁垒。制定和完善资源市场化配置、园区建设、大数据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大力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获得金融、税收、土地、创新等方面的支持。

依靠法治引进市场主体。积极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深化的新要求,不断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推进发展环境法治化,增强对外来投资者的吸引力。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把贵安新区、贵阳综合保税区、双龙临空经济区等开放平台建设成为贵州开放创新的高地。创新利用外资管理体制,积极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方式,不断完善对外来投资的配套服务。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吸引外来投资者的独特优势,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健全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生态文明法规体系,完善生态补偿和生态考核机制,精心呵护好贵州得天独厚的绿水青山。

依靠法治健全市场体系。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剥夺任何人的自由和财产。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坚决防止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快完善产权保护、科技引领与支撑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二、以法治优化政务环境,积极推进转变政府职能

《决定》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述了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对贵州而言,必须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促进外来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与本地优势资源相结合,切实做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真正落实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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