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两个《意见》,必须把着重点放在关注民生、惠泽百姓上
走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就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要针对不同收入水平人民群众多层次保险需求,提供多样化产品和服务,把广大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分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成果。近几年来,在中国保监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省保险业按照“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要求,坚持“深化改革、协调推动、和谐发展”原则,沿着科学发展的道路不断开拓前进,市场运行更加稳健,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整体实力明显增强,步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去年,全省原保险保费收入从“十一五”末的23.3亿元增长到46.09亿元,年均增长18.6%,增速居全国前列。辖内各保险公司累计承担保险责任3.32万亿元,同比增长10.71%,各项保险赔付18.08亿元,同比增长18.31%。稳重求进、进中向好的我省保险业把关注民生、惠泽百姓作为工作着重点,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自2012年青海成为全国首个在全省范围内城乡一体、省级统筹、一次性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以来,全省大病保险协议保费收入达到2.23亿元,覆盖438.94万人,去年累计结报金额2.15亿元,约占全年大病保险资金的96.31%。与此同时,保险业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工作。校方责任保险实现市州大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旅行社责任保险覆盖达到100%。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第二批试点扩面工作正式启动,已于2013年开展试点,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正式启动,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公立医院统保,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稳步推进。在服务“三农三牧”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41亿元,同比增长12.42%,赔款支出6556.26万元,承担保险责任102.4亿元,4.58万户农牧民从中受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在12个县市的24个乡(镇)开展,为32277人次农牧民提供了保险保障。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由“十一五”末的10种增加到目前的16种,覆盖农林牧渔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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