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家网视点第11期】延长产假成关注热点,可行性几成?(2)

【宣讲家网视点第11期】延长产假成关注热点,可行性几成?(2)

【由延长产假引申出缺乏完善的托儿所建设的问题】

2009年,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妇女绿皮书:2006至2007年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报告》曾经透露,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3岁以下幼儿的入园率仅为21.4%。然而,在北京和上海接受调查的家长中,分别有55.3%和69.8%的人认为3岁以下的幼儿适宜入托。 这说明,大多数家长并不想牺牲自己的工作来照顾孩子,有孩子入托的需求,而这种需求的满足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在这方面,英国的经验就很值得学习,英国大力整合儿童教育、保育资源,增加财政投入,推进社区儿童中心建设,为家长提供儿童保教、医疗保健、和家庭支持等一站式的服务,并建立了大量的日托所,不断增加儿童保育时间,以满足了英国家长的需求。     丈夫也应一起承担“育儿”义务,而不是妇女一头挑

表面上看,延长产假是在保护妇女权益,但实际上还是把养育孩子看成是母亲的义务。因为产假有着明确的性别指向,而且给予母亲较长时间的产假而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结构模式。

而改变这种模式,需要的男性在照顾婴儿中付出更多。基于这个想法,欧盟推出了名为“父母假”的育儿假制度来部分替代产假,并明确指出,采取这一做法是为了“鼓励男性承担同等分量的家庭责任”,“提高女性就业的比重”。

北欧几国并制订了不少配套政策。一方面,在经济补贴上对休假父亲采取更加优厚的政策。例如,瑞典将父母假中属于父亲配额的两个月的补贴定为父亲工资的85%,而母亲休假期间获得的补贴相当于她原先工资的75%。

这种配额制对于家庭育儿的影响立竿见影,在配额制之前,瑞典有46%的父亲会休假照顾新生儿,而新政出台之后,父亲休假的比例迅速上升到82%。人们普遍认为,这一政策之所以大获成功,主要是因为“要么采用、要么放弃”的原则使得雇员和雇主之间没有协商的必要,休假成为一种理性的选择。而男性都要休假,且双方在家务中分工基本类似,也让雇主对员工的性别越来越不在意。

结果,21世纪以来,北欧各国的女性就业率不断攀升,平均达到了80%以上,与男性就业率已经非常接近。

而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于陪产假的内容没有明确规定,把设定陪产假相关内容的立法权下放给了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而大多数省份也都把晚婚晚育作为休陪产假的条件,把这看成了奖励,而非一种“强制”。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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