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才气,树立“秉公执纪,甘于奉献”新形象
才气,是指正确分析和判断问题、妥善处理问题的能力,驾驭复杂形势、开创新局面的综合素质。时代在变迁,形势在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善于思考和探索,增强政治洞察力,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提升执纪办案能力。要系统地学习纪检监察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努力掌握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善于把党政纪条规运用到执纪办案工作实践中,提高有效监督的能力。二是提升组织协调能力。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在工作中要善于沟通左右,协调内外,联系上下,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三是提升开拓创新能力。要勇于创新、更新观念,敢于打破传统习惯和主观偏见的约束,要围绕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发扬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用改革发展的思路,提出新观点、找出新办法、探索新路子、解决新问题,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
蓄底气,树立“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新形象
俗话说,打铁还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身净、自身正,才能真正做到自身硬。管子说过:“志无虚邪,行必正直”。一个人如果有软肋,永远也不敢讲硬话。我们要一切按党性原则办事,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是自重。要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塑造好自己的形象。在为人处事中,既不骄横跋扈,又不妄自菲薄。二是自省。要经常“三省吾身”,问一问自己的所言所行是否符合共产党员的标准,是否符合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尤其在无人监督的时候,更要慎独自律,不做有悖于原则、纪律和法律之事。三是自警。要管住小节、慎小慎微,从每件小事做起,时时以党纪国法告诫自己,用党性原则要求自己,特别是在面临名利诱惑时,要手不伸、嘴不贪、耳不偏,经受住考验,绷紧以德从政、公正清廉这根弦。在监督党员干部的同时,必须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自励。要用高尚的精神激励自己,用伟大的事业鞭策自己,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努力创造一流的成绩来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