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法治建设新常态开创依法治市新局面

把握法治建设新常态开创依法治市新局面

摘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这是我国法治建设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为建设法治三门峡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推动发展,主动把握法治建设新常态,奋力开创依法治市新局面。

坚持统筹兼顾,加快建设法治三门峡

近年来,三门峡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连续三届荣获“全国综治优秀市”,成为全省唯一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荣誉—“长安杯”的省辖市,但总体上看法治建设滞后的问题仍然存在。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力争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在全省率先步入法治化轨道。

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我们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决策机制等“四项机制”,努力提高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的关键和核心。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任何政府部门都不得法外设权。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都要追究,一切执法不严不公的现象都必须纠正。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推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通篇贯穿了公平正义的理念,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我们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旗帜鲜明地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司法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定要编牢约束权力的“铁笼子”,扎紧公平执法的“篱笆墙”,坚决维护宪法权威,真正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办案活动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弘扬法治文化,提高道德素养。三门峡深入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公民道德建设,形成了“明理诚信、善做善成”的三门峡精神,为推进法治建设培育了丰厚的道德土壤。我们要切实加强道德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敬畏法律的社会氛围,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通过“六五”普法活动、“法律六进”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大力倡导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使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内心信念和追求目标,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

强化综合治理,加快建设平安三门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我们将紧紧围绕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四连冠”、打造全国平安建设示范区这一新的奋斗目标,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平安三门峡建设。

创新体制机制。良好的体制机制是平安建设走向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根本保障。针对三门峡地处豫晋陕三省交界处的实际情况,我市倡导建立了晋陕豫黄河金三角三省四市公安、文物、环保、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跨省联合执法机制,以执法协作为平台,推动区域联合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在道路交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实行区域联动,在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管理、“两新组织”和信息网络管理等方面大胆探索新的机制,全面推进平安黄河金三角建设。

健全安全体系。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综治基层组织、办公场所、工作机制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平安建设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责任机制,着力构建公共服务管理、矛盾掌控化解、社会治安打防控、基层服务管理和法治保障“五大体系”。抓好安全生产,对危害群众健康、环境污染、违规违章生产等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坚决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社会治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认真总结三门峡成功创建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综合试点市以来的成功经验,完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建设和谐三门峡

和谐稳定是社会繁荣发展的基石。面对各种社会矛盾多发和交织叠加的特殊时期,必须正确认识、自觉顺应法治新常态,在制度范围内、法治轨道上有效应对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不断完善调解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家庭琐事不出户、矛盾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

深入搞好信访稳定。发挥三门峡群众工作和信访评估机制的首创优势,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完善绿色邮政、网上信访、电话接访、视频接访制度和点名接访、设立化解矛盾专项资金等有效措施,主动关注和回应群众的法治诉求,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着力解决好维权难、诉讼难、执行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必须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时时刻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老百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法治红利,只有这样才能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作者系中共三门峡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