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2)

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2)

 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运行则会祸害国家和人民。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必须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依法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严格规范。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度。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薄弱点、风险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规范、约束和引导行政行为,用制度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按照科学、合理原则,着力增强制度设计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编牢制度的笼子,防止“牛栏关猫”,确保真正管用。强化制度执行,防止“制度虚置”“制度空转”“制度规避”,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固化权力运行和业务操作程序,确保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都有程序规定,防止权力滥用。在行政决策方面,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行为的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在行政执法方面,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操作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依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务信息,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暗箱操作”。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建设集政务公开、网上审批等服务事项于一体的江西政务服务网,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依法加强行政权力监督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习近平同志强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必须对行政权力行使进行有效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消除各种滥用、私用行政权力的“腐败微生物”,倒逼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是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保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使各项监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完善和落实巡视监督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各项制度的监督功能。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

增强行政权力监督实效。不断丰富监督手段、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加强监督主体之间的协调配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整体监督效能。高度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舆论,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及时调查和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防止和克服地方与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厉惩处行政违法行为。对行政权力腐败行为“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决有力地惩处腐败。依法依纪严厉查处各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行为,坚持狠刹“四风”,坚决防止把行政权力变成谋私工具,视制度和党纪国法为“橡皮泥”“稻草人”。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问责机制,确保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