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政府

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政府

省委举办全省领导干部法治陕西建设专题研讨班,对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是强化了法治理念。使法治精神入心、入脑、入髓。法是自然中固有的最高理性。改革和法治是推动发展的鸟之两翼、车子两轮,假如改革是篇“大文章”,法治就是“大纲”,纲立则文顺,纲举则目张。法治是发展的“助推器”、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是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重武器”。作为领导干部,敬畏法律是“必修课”,一定要绷紧法治这根弦。只有树立法治信仰,强化法治理念,才能打牢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思想根基。只有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理念,才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做到至信而笃定,不被杂音噪音所惑。

二是强化了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第一思维,规则思维、合法性思维、公平正义思维、程序思维、权力制约思维等都是法治思维的题中应有之义。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常态下必须树立法治思维。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领导干部心中无法、不依法办事,就是瞎折腾,就会“好心办坏事”。必须坚决摒弃概念化思维、运动式思维、家长式思维、情绪化思维和管控式思维,坚决杜绝“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错误思想,以法治思维的强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强化了法治自觉。深感法治精神内化于心的重要性,只有在灵魂深处崇尚法律,才能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作为领导干部,要把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体现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是最好的发展环境。改革能不能行稳致远,关键取决于法治体系是否健全、厉行法治是否有力。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

四是强化了法治担当。领导干部是法治实践的引领者、推动者,是依法行政的骨干力量、中坚力量。作为地方行政主官,在推动法治建设当中,必须自觉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推进法治建设的模范。同时,抓好本地区的“关键少数”,加强法律学习培训,增加学法的强度和密度,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教育全市广大干部讲政治、遵法纪、守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为上的“老实人”、作风上的“干净人”和生活上的“健康人”。

(作者系铜川市市长)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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