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意见》还特别提到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协商能力建设。中央非常重视政党协商,有这么多的要求,所以对参加协商的民主党派的能力就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当然,如何提高协商能力,关键还是要靠学习培训。
还有一个是特别要强调的,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也是参加政党协商的,为什么要他们参加?《意见》这次明确做了这方面规定,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联是具有统战性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有关部门要为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参加协商做好联络服务。无党派人士虽然不属于哪个党派,但是具有党派性,是多党合作的重要方面;工商联是具有统战性的人民团体、民间商会,所以也可以参加政党协商。
《意见》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要结合实际,对开展政党协商作出具体安排。就是说政党协商不是停留在中央层面,一直到地市都要有政党协商。这就解决一个什么问题?过去谈到协商,就是上热、中温、下凉。高层协商的挺好,但是到了下面,就不是那么回事了。现在一直要到地市,没有到县,为什么?因为县级基本上没有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
关于政府协商,《意见》的要求是“扎实推进”。为什么?因为政府协商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决策,所以不能玩虚的,一定对他要求扎实推进。
关于人民团体协商,《意见》的要求是“认真做好”。为什么?因为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所以对他要求是要认真做好。
基层协商也是特别重要的,他是为了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开展的民主协商。据我了解,北京市有一些区县在开展社区协商方面有一些新动作,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还没有形成普遍开花的态势。我们对基层协商还处在探索的过程中,所以《意见》对于基层协商提出的要求是“稳步推进”。
基层协商很重要,为什么?如果协商民主只停留在上层精英领域,老百姓感受不到,就会对协商民主失去信心,就不认可这个民主形式。所以必须要往下沉,要在基层开展协商。
基层协商主要是把握两点,一个是要以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重点。作为基层来讲,工作重点是解决利益矛盾,利益冲突。所以《意见》就明确要求,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所以要把这个作为重点。比如,乡镇街道要围绕本地城乡规划、工程项目、征地拆迁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协商。基层协商不能玩虚的,要围绕现实,解决具体问题。
基层协商是综合性协商,涉及到方方面面,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因此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至为关键。《意见》特别强调,要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稳步开展基层协商,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首先要理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两个层级的关系,《意见》明确规定,加强乡镇、街道对行政村、社区协商活动的指导。跨行政村或跨社区的重要决策事项,根据需要由乡镇、街道乃至县(市、区、旗)组织开展协商。
四、人民政协在构建协商民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四个方面,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意见》根据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了各自的协商内容和方式,明确了协商工作的重点。《意见》把政协协商列为继续重点加强的三个协商渠道之一,并且明确提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和政协协商的高度重视。《意见》对政协协商的总要求是“进一步完善”,这既是对政协协商已有成绩的肯定,也是对政协协商提出的新要求。
如何进一步完善?
一是明确政协协商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二是完善政协会议及其他协商形式,包括改进政协通过会议进行协商的形式,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增加集体提案比重,提高提案质量,建立交办、办理、督办提案协商机制。
三是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规范协商议题提出机制,规范年度协商计划的制定,健全知情明政制度,规范党委和政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政协协商活动,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
四是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建设,包括研究制定规范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具体意见,在条件成熟时对政协界别适当进行调整,完善委员推荐提名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政协委员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建立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
同时,人民政协还有与其他协商渠道衔接配合、积极参与的任务,特别是积极组织人民团体参与协商、视察、调研等活动。
今天利用两个小时多一点时间,对社会协商民主和人民政协工作谈谈我个人的一些学习体会,供大家参考。今天就讲到这个地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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