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文稿 | 张峰:加强协商民主政治建设——2015年两会精神解读(6)

独家文稿 | 张峰:加强协商民主政治建设——2015年两会精神解读(6)

核心提示: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民主实现形式。协商民主,就是中国人民创造的重要民主形式,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途径。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社会主义国家,治国理政是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努力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注入新的活力。

我们中国有一种协商文化,叫做“和而不同,兼容并蓄”,习总书记加了一个“天下为公”。协商民主是不是中国古代传下来的?中国古代也有协商活动和协商行为,但没有协商民主。比如说皇帝经常找大臣一块儿议事,叫做“庭议制度”。“庭议制度”可以算做协商行为,但他不是民主。皇帝不是找老百姓来普遍参与,他只是想听听大臣的意见,充其量叫做咨询。另外,现代意义上讲的协商他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协商主体之间的地位应该平等。如果协商地位不平等,皇帝对大臣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大臣说个话、提个建议就心惊胆战。地位不平等,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协商。所以我们不能认为中国古代就有协商民主,这个是不对的。

协商民主究竟怎么来的?《意见》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就这么来的,其实这个观点我们比较早的就提出来了。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以后,我和叶小文同志联合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光明日报头版。当时我们就提出,作为制度的协商民主不是国外搬来的,也不是封建社会留下来的,而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当中创造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我国社会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是我们的传家宝,也是我们的新武器。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注重运用协商方式建立联合战线、进行党际合作,开始了协商民主的探索。其中,抗日根据地的“三三制”政权建设是成功范例。大家知道抗日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中国共产党人多势众,但是在政权当中自觉地把自己摆在三分之一的位置。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还有不左不右中间分子也占三分之一。周恩来同志曾指出,“三三制”的特点之一,“就是要各方协商,一致协议,取得共同纲领,以作为施政的方针。” 后来,毛泽东同志把我们这种协商概括为新民主主义的议事精神,他说:“国家各方面的关系都要协商。”“我们政府的性格,你们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

1949年9月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运用政治协商形式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志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正式形成。改革开放以来,协商民主得到广泛运用,并逐步完善,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有的制度形式。

第二个问题,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是什么?习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讲了的一段话,他说,“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我们都知道,有两种基本的民主形式,一个是叫做选举民主,一个叫做协商民主。我们已经有了选举民主,为什么还要强调协商民主?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这个可以叫做选举民主,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叫做协商民主,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两种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中国快速发展,已是“高峡出平湖,当惊世界殊”。但西方有人还是在不断责难,好像西方制度总是比我们多了点“民主”。此论谬也。民主是个好东西。中国的社会主义,物质财富不能少,民主也一点不能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就特在,唯有这个主义、这个制度、这条道路,既能在一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更有效地发展经济,也能更有效地实现民主。习近平总书记说,“名非天造,必从其实。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建设,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参与实践,要“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

因此,我们的民主不是比西方“少一点”,而是比西方更高明、更切实,更“多一点”。“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这集中体现在,“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

协商民主是对选举民主的有效补充。选举民主具有阶段性的特点,用西方的政治学的术语来讲,选举民主是一种“起点民主”或者“断点民主”。比如搞选举,你不能天天搞选举,选举就是某一个时间点的活动,你在那个时间点投票,投完了以后那就完了,所以把它叫做“起点”或者“断点”。而协商民主跟选举民主不一样,他有一个持续性的过程,他不是只是一个点上的。

所以说,这就会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一个问题,就是“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的问题。这个话说得很生动。就是选举民主有什么问题?在投票时唤醒他,你要进行投票了,但是投完票以后,老百姓该怎么样发挥作用?单靠选举民主就不够了,所以这就需要协商民主了,因为协商民主是一种使人民能够持续而直接地进行政治参与的形式。

关于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有一个“宏观概括”,叫做“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完善人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有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这个是我们独特优势最简要的概括,我把它叫做宏观概括。

关于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还有一个“微观概括”,就是“五个可以”。1、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2、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3、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4、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5、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

这五个“可以”讲得比较具体,这次《意见》又提出了“五个有利于”,我把它叫做“中观概括”。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化解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越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这是讲的第二个大的问题。

责任编辑:郭安琪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