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核心价值观于法治实践(2)

融核心价值观于法治实践(2)

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公民守法之中。社会主义法治目标的最终实现有赖于广大公民的自觉守法。公民在自觉守法中践行核心价值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就社会而言,通过公众舆论对公民的行为进行评价,即对公民的违法行为进行贬斥,对其正当行为大力提倡乃至褒奖,使其努力按照法理要求行事,规避与法律相悖的行为,从而做到自觉守法。二是就公民个人而言,道德感和正义感是守法的道德心理前提,趋荣避耻是大多数人的共同心理。

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公民守法的过程,是一个基础工程,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尤其应发挥现代教育体系在核心价值观传播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现代传媒和大众文化对于人们思想言行的影响与规范作用,突出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和先进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和水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

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教育中。一个国家公民法治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进程。公民自觉守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权益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公民的守法意识取决于他们对于法律的信仰。西方法学家伯尔曼曾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也极具洞见地认为:“法律只要不以民情为基础,就总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公民必须对国家法律抱有信仰,而公民对法的情怀和信仰又是以一定的民情为基础的。所以对于任何法治必不可少的情感与信仰,只有通过不断的公民意识教育才能形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客观上说,法治也并不体现人们对法律条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普法教育中,必须坚持“把法律制裁的力量与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紧密地结合起来,把硬性的律令与柔性的规范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在法制宣传教育中,要紧紧围绕核心价值观,着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利益问题、社会存在的焦点难点问题、需要法治解决的现实问题,从情理、道理、法理等多维度、多层次作出回应,使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在有效培育的同时,他们的核心价值观也潜移默化地得到塑造。

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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