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法治昆明 为全省树立标杆 (3)

加快建设法治昆明 为全省树立标杆 (3)

摘要: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思想和省委依法治省工作精神,加快全市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行动,本报今起刊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云南省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研讨班”上的发言,并陆续刊登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以及5个开发(度假)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关于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心得体会文章。

三、加快推进法治昆明建设,为云南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树立标杆、作出示范

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省委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战略决策,这是贯彻落实中央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的具体部署,也是推动云南各项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昆明将牢固树立省会意识,自觉强化使命担当,全力以赴推进法治昆明建设,为云南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抓住依法执政这条主线,充分发挥党委在依法治市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在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中,昆明市将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委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实施领导行为、开展领导活动,把党委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市的全过程。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市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推动法治昆明建设的强大动力。

第二,抓住科学立法这个根本,积极构建富有昆明特色的地方法规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下步工作中,昆明市将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遵循立法规范,完善立法程序,改进立法方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用好省会城市的立法权,重点加快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滇池治理等领域的立法工作,推动地方立法从侧重经济立法向经济和社会立法并重转变,从管理型立法向服务型立法转变,从侧重实体立法向实体、程序立法并重转变。坚持立法进程和改革进程相适应,对实践证明改革行之有效的经验、政策,及时通过地方立法程序,制定为地方性法规规章;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时修改或废止,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

第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有权也不任性。领导干部是党的骨干力量,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靠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来体现、来实现。可以说,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全面依法治市的“牛鼻子”。围绕一些干部身上存在的法治信仰“缺氧”、法律执行“缺钙”、约束公权“缺铁”、公器运用“缺界”等问题,昆明市将牢固树立问题意识,紧盯薄弱环节,抓好尊法这个首要,抓好学法这个基础,抓好守法这个目标,抓好用法这个落脚点,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崇尚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引领和带动全市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法治昆明建设中来。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总理所说的“有权”者。政府行使权力“不可任性”。我们将把这一要求贯穿到工作实践中来,正确认识“权大还是法大”这个真命题,建立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强化重大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健全完善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2016年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针对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执法扰民、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全面梳理各部门执法权,明确履职重点,推进综合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四,抓住司法公正这个重点,牢牢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司法如果不能坚持公平正义,法律权威就形同虚设,依法治市就难以全面推进。下步工作中,昆明市将继续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坚决遏制司法腐败,发挥好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用。大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防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公正。建立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积极推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市、全省司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第五,抓住法治宣传这个基础,推动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群众是依法治市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只有使人民发自内心地对法律信仰与崇敬,依法治市才能有深厚根基。昆明市将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创新宣传方式,克服普法工作新的形式主义,推动法治宣传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单向普法”向“互动普法”转变。综合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着力打造法治宣传教育互动平台,把生硬抽象的专业语言转化为生动鲜活、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切实提高普法实效。二是从“单独普法”向“联合普法”转变。有效整合组织、统战、宣传、党校等部门资源,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不断培育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使学法懂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追求。三是从“突击普法”向“常态普法”转变。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抓实“法治县区”“法治机关”“民主法治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市级领导联系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制度,推动法治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第六,抓住平安昆明这个载体,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安是老百姓最朴素的期盼,没有平安就没有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下步工作中,昆明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经常性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食品药品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大对重点场所的管控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环境污染、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加强和改进反恐怖工作,健全完善情报、侦察、防范、应急“四位一体”的工作布局,坚决防止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一个地区的繁荣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下步工作中,昆明市将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把全省主要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研讨班的学习成果充分运用好,振奋精神,务实苦干,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为全省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