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为减负带来正能量(2)

高考改革为减负带来正能量(2)

减负遇到政策机遇

“分类考试”可转化为“分类施压”,根据不同的选拔标准,采取不同的评价模式

然而,过重、过大的压力也不利于人才的成长,它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只有因人而异、科学施压才能促进人才发展。因此,从这一点看,高考减负并非不可作为,只要根据学校类型与层次,根据学生特长与志趣,采取因校而异、因生而异的科学施压办法,是可以达到减负效果的。当前,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都明确提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这为科学减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机遇,即“分类考试”可转化为“分类施压”,也就是根据不同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标准,采取不同的大学入学考试或评价模式。台湾学者黄炳煌研究指出,“一个良好的大学入学制度,应该是通过适当的方法,选择适当的学生,把他们放在适当的科系,使之得到适性发展”。无疑,统一高考这一把标尺难以满足多元人才的测评需求,科学的选才方式应是针对人才类型和培养层次进行合理区分,体现学校和考生的群体性差异。

事实上,从世界发达国家及地区的考试招生来看,精英大学或研究型大学均入学标准高、要求严格、竞争激烈,高压是一种必要的存在,而非学术型大学一般入学标准多元且较低,学生升学压力较小。可见,通过深化改革分类考试和多元入学的制度设计,将研究型大学与非研究型大学、高水平大学与普通类大学的考试招生分开,采取“因材施考”和“多元评价”的科学选才方式,便可实现合理分流,为大部分自愿升入非研究型大学或普通类大学的考生减负,使之有相对自由宽松的空间发展特长与兴趣。结合我国当前的高等教育结构与国家行业性发展趋势,可以把艺体类与高职高专类院校作为切入口,实行“研究类综评、普通类选评、艺职类自评”的分类考试招生模式:研究型大学根据学术及专业发展要求,按照“高考+自主考试+学业水平测试+其他非智力因素测试”的综合评价模式招生。普通类大学依据办学特色与实力,以统一高考为基础,在研究型大学的综合评价模式中选择组合“适才适校”的考试招生模式。艺体类与高职高专类院校根据专业性和行业性人才培养目标,建立一个统一的基本能力测试项目;或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为基础,自主决定专业性或行业性能力素养测试。当然,也可根据办学与生源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多种测试方式自主评价、自主录取。最终,我们将构建起一个立体式的、为“因材施教”而“因材施考”的高校招生选拔体系。

总之,减负既是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必然诉求,也是高考制度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而深化高考分类考试改革是实现科学减负的重要前提。同时,科学减负也利于推进新高考制度体系的构建以及多元人才的培养。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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