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检结果互认难,确实需要个好裁判
一种集体性的“窝心”,一种普遍和强烈的质疑,它长年不退烧,足以说明这个问题值得反思。
当天的同一种检查结果,医院不认,可以一分为二的看。如果是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的确会存在着“不一样”的解读,因为医疗技术不对等。所以医院要求检查重做,无可厚非。但如果是同一级别的医院,意味着很多时候,这种技术的等级门槛可以忽略不计,医院还要求病人重做,那就有点令人生疑。
重复检查是“为了患者的健康”?在很多时候,的确如此。一些特别的疾病尤其是急诊,需要24小时不停的反复监测病情发展,表现出来的就是“重复”抽血检查。此外,一些片子的部位没拍清楚,医生要求补拍就是患者眼里的重拍,但它的确是“为了患者的健康”。
但换过来说,如果某些医院为了利润,故意要求病人重做不需要的检查,那又应该怎么办?麻烦即在于此,因为就医者无法判断,所有的诠释权都在医院这边。但这不代表就医者彻底失去了逻辑是非的判断力,难免表现出“认识打架”的局面。另一个事实也时常会让医院失去一些公信力。就像近日钟南山院士吐槽的那样,“现在的医院院长之间聊天,都是问做了多少亿的营业额,而不是治好了多少的危重病人。”这句话可以翻译成,现在的公立医院太追逐经济利润,这很可悲也很可怕,医院有可能会为了发展经济,而鼓励过度检查及药物治疗,比如过度医疗。
人们不应该把医院想象成“坏人”,一是可能产生误伤,二是可能增加就医成本,无条件的信任。但也不应该把医院认定为“好人”,无原则无条件的信任。尤其在一个道德普遍滑坡,发展不讲道理和走粗放式路线的社会,医疗也会沾染上这种发展的习气,保持警惕几乎是一种本能。生命只有一次,医疗不能再来一次,容不得试验。表面是对“钱”的不放心,其实深处是对“医”的不放心。生命所系,如果“医”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把生命健康交给你,如何心安?
当很多问题缠绕在一起,先要找线头,解决最重要的问题,这是理清一团乱线的必要环节。这个关键就在于设立裁判,建立一个讲道理的规则。规则不会自动发生,尽管它经常就写在纸面上。职能部门不是屡次要求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吗?
医疗行业需要一个好的裁判,“好”的意思就是专业客观,不偏不倚,这是产生公信力的灵魂。但在医疗领域,这一切并没有发生,这个社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裁判。因为管办不分离,公立医院和卫计委职能机构的关系是母子的关系,今天的院长可能是明天的局长,谁来做医院院长?那是由职能部门决定的。并且两者之间存在着千丝百缕的利益关系,怎么可能把这个哨子吹得好?
“医检结果互认难”说明了管办分离的必要性。当人们觉得这个行业很乱很不令人放心的时候,不能说“不”也懂“不”的时候,那意味着裁判是不够专业的,没有控制好这种失控的局面。换一个角度说,职能部门从“管办分离”改革中托身而退,也是给自己减负之举。要知道,“乱”是事故的频发之地,是矛盾冲突激化的极端不安全状态,裁判的哨子是吹得越早越好,公共利益好,对自己也好。
【启示与思考】
医生这个职业是神圣的,是人们健康的保护神。我们尊敬医生,就是尊敬我们自己。由医生这个职业群体提供的服务是众多社会服务中的一项,既然是一种服务,用户(患者)的亲身感受度是衡量这种服务的重要参考。但从生产和消费的角度来看,如果提供的产品服务频频遭到用户的“吐槽”,那么服务的提供者就应该好好思考一下自身的定位。
从频见报端的“医闹”分子到为抢救生命而疲劳过度的前线医生,从救死扶伤到医疗创收,医疗及医生群体潜在环节的变迁凸显社会发展的独特视角。借助这个视角,我们看到了医患之间的恩恩怨怨,一切试图解构双方矛盾的努力,都撇不开“医疗”服务背后附加的经济价值。具体而言,不管是医生多开药还是不同医院互不认可的医疗检查,最终指向的都是经济利益,而当置身其中的医生作为参与者为自己发声,这种发声能力的力度及可信度往往会大打折扣。
取消不合理的重复检查,应该建立一种规范复检的台账,哪些检查项目多久之后需要重新检查,让患者可以查询。这样就可能挤压医疗机构无视民意、各行其是施行不合理重复检查的生存空间。
当然,长远之策还是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等,早些减少医院通过重复检查、开大处方等过度医疗行为来谋利的冲动,才能维护和谐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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