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军目标引领军事法治建设(2)

强军目标引领军事法治建设(2)

摘要:加强人民军队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党为实现强军目标而作出的战略决策。中央军委近日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对加强人民军队法治建设作了全面部署,明确要求全军用强军目标引领军事法治建设,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其次,要通过严格执法促进军队战斗力的巩固和提高。现代治军规律表明,只有与军事活动规律相契合的军事法得到严格执行,军队建设和军事行动才能真正做到按照规律办事,军队的战斗力才能切实得到巩固和提高。因此,在军事执法环节,各级军事机关和部队必须立足于战斗力标准,要遵从军事活动规律,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决策、依法治训、依法管理、依法行动,使得“向法治要战斗力、以法治促战斗力”成为社会主义军事法治建设的新常态。

最后,要把打击军人违反职责犯罪作为军事司法机关的中心工作。军人职责是由军事法确定的。军人只有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军队才能提升并保持战斗力,才能在未来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军人实施违反职责的犯罪,对军队战斗力会造成直接损害,对军队能打胜仗将会构成严重威胁。因此,通过打击军人违反职责犯罪来巩固军队的战斗力,是军事司法机关的重要任务。军事司法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战斗力标准,要把打击和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犯罪作为中心工作,切实加大查办军人违反职责犯罪的力度,使得“用法治保战斗力”成为社会主义军事法治建设的新常态。

以确保作风优良为基本目标

在长期的军事实践中,我军培育和形成了一整套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作风优良是人民军队的鲜明特色和传统政治优势。保持和发扬这一传统优势,是我军永葆人民军队政治本色的必然要求,是新的形势下实现党的强军目标的基本保证。军事法治建设必须适应强军目标需要,把确保军队作风优良作为基本的目标追求。

首先,要在立法上为军队作风建设提供完备的法制保证。加强军队作风建设立法是构建规范化、制度化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需要。作风建设立法必须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本色,把我军在长期军事斗争实践中培育的革命精神内化为作风建设法制的精神,以建设一支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紧张活泼、团结友爱、勤俭节约、拥政爱民、英勇善战的人民军队为目标,紧紧围绕军队的纪律建设、管理秩序、内外关系和战斗精神,全方位构建军队作风建设法律制度的完备体系。

其次,要通过严格执法保证军队作风建设法律制度切实得到贯彻实施。坚持严格执法,是法治军队作风建设的关键环节。要做到严格执法,各级军事机关和部队必须按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要求,切实在“常”“长”二字上下工夫,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军队作风建设法律制度,做到管理训练严、落实制度严、执行纪律严,以维护军队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

最后,要为军队作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作风优良才能塑造英雄部队,作风松散可以搞垮常胜之师。由于社会环境较以往已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军队也有相应表现。作风松散、纪律松弛和理想信念动摇,可能导致诸如渎职、武器装备肇事、贪污贿赂等犯罪在军队的发生。军事司法机关必须肩负起在加强军队作风建设方面的责任,要把因作风松散而引发的各类军人犯罪作为查办和打击的重点,藉此警醒和教育全体军人,必须强化强军目标使命担当,切实加强纪律观念和作风养成。

(作者系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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