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领域的一些重要改革,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全面论证、科学决策,可以提出总体思路和方案,但推行起来还是要稳扎稳打。当前,可以在以下几个重点领域稳中有进地推动改革:一是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二是深化收入分配方式改革。三是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四是加快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渐进式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针和特色。改革整体推进循序渐进,由试验到推广,由点到面、先易后难,摸着石头过河。同时,经济体制改革在渐进中又有突进,突进体现了改革的本质属性。渐进与突进有机结合,才能既有闯的劲头,又不会犯根本性、方向性的错误。
三十多年来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一场渐进中有突进的改革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历程是一场渐进中有突进的改革,从党对市场和政府关系的认识的角度,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78—1983年。这一阶段的经济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以维护和完善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为出发点的。但是,改革中又有突进的地方,放开学界对商品经济的讨论,引导家庭联产承包制,推行企业进行扩权试点,都是重大的突破。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开始解体,市场机制作为独立的经济体制因素迅速发育并成长。
第二阶段是1984—1991年。经济体制改革从微观到宏观渐进地全面展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实践的渐进发展和理论研究的逐渐深入,商品经济的概念和商品经济的思维,逐步被市场经济概念和市场经济思维所替代,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了“加快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方针,这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又一重大突进。
第三阶段是1992—2012年。经济体制的市场化基调被正式确定下来,成为执政党的纲领性方针,许多争论逐步平息,经济体制改革在此大方针下稳步推进。到2000年,我国初步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坚持市场化导向,各项改革及配套改革全面推进。
第四阶段是2013年至今。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把过去党的决议中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成了“决定性作用”,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对前者的继承和发展,是渐进中的突进。
经济体制改革,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渐进和突进的关系
当前,经济结构的一系列矛盾使人们容易看到改革的迫切性,但不少国家改革的历史证明,改革的困难与复杂性要比原来想象的大得多。必须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长期性与艰巨性,先易后难,使改革稳步前进。如果在改革过程中只看到改革的迫切性而忽视其长期性,容易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改革纲领从而导致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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