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与对策(2)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与对策(2)

其次,转换国资监管方式、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资委要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相适应,转变国资监管方式,实现从“管企业”到“管资本”的转变。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重点管理好资本的投向、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逐步致力于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机制行使出资人职责,不干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将国有企业真正推向市场。

第三,完善投资管理体制,放宽非公资本准入条件。目前,在我国有些行业和领域中,非公有资本进入的门槛还过高,影响其进入的积极性。当务之急是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在大多数行业,国家应该允许民营资本控股;在某些不适合民营资本控股的行业,在保证国有资本第一大股东地位的前提下,也应该放开对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的限制。进一步从行业和领域准入到环节准入细化、放宽政策。

第四,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进一步深化产权改革。一是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参与大型国有企业改革。二是大力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重点发展包括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具有长期投资需求的机构投资者,作为财务投资者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实企业资本金,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三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者和员工持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四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企业股份制和公司制改革:通过引入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国企的公司制改造;培育和发展产权市场,推动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

第五,规范运作、加强监管,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建立市场化的国有股权定价机制;二是完善国企股权资产评估流程,审计与评估应独立开来,相互验证和监督,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中立;三是规范国企股权转让程序,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四是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确保信息披露应保证及时性、持续性和完整性并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化、透明化操作;五是强化惩戒机制,要加强职能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引入终身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涉嫌违法行为加大法律惩戒力度,不能让混合所有制成为不当利益输送的渠道和滋生腐败的土壤。

第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二是完善各类市场规则,建立公平、开放、统一、有序的市场体系。三是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事项,营造便利的政务服务环境。

(作者:郭全中为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高级经济师,胡洁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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