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被称为“管法的法”。
■ 修改立法法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客观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现实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立法质量、回应人民群众殷切期盼的客观需要。
■ 这次立法法修改,完善了立法体制,明确了立法权限,健全了保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机制和程序。在修改过程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下三条原则: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突出重点,着力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完善制度;遵循宪法,积极稳妥,分步推进。
■ 此次立法法修改,核心是完善立法体制。一是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二是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三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四是对规章的权限进行规范。
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次修改立法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切实实施好修改后的立法法。
一、充分认识立法法修改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被称为“管法的法”。立法法自2000年颁布施行以来,对规范立法活动,推动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立法法确立的立法制度总体是符合国情、行之有效的。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不断深化,立法工作面临不少需要研究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有许多新期盼。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在实践基础上与时俱进地修改完善立法法,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修改立法法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客观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立法工作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发展和不断进步的新形势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的一系列改革举措。这次立法法修改结合总结立法法施行以来的实践经验,共修改了35条规定,增加了11条规定。立法法的修改,对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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