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法治精神 深入推进法治质检(2)

发扬法治精神 深入推进法治质检(2)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对法治政府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实现法治政府的最有效的保证。法治政府以依法行政为己任,政府的一切行为都要纳入法治的轨道,不可逾越,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保证政府依法行政,群众就有必要了解政府的行为,并进行必要的监督,防止违法行政。其中,他们的知情权不可或缺。要保障他们的知情权,政府应该公开自己的信息,使政府行为具有高度透明度,主动让群众了解政府的行为、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他们的监督。若没有信息公开,就不可能有公众知情权的享有、行使和实现,而没有知情权的行使和实现,宪法规定的参政议政和监督权力也就只能是一种幻想。因此,信息公开对政府是一种义务、职责,对公众则是一种权利,并且是公民真正成为政治共同体一员的最起码的权利。没有知情权,公民的其他政治权利便形同虚设。从有限政府的意义看,政府的保密信息是有限的;从有效政府的角度看,政府信息透明度越大,就越能得到群众的支持,政府的工作效率就越高。2014年,重庆检验检疫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6条,比2013年增长30%。在主动公开工作中,将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和推进收费采购信息公开等四个领域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推进。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行政许可业务范围”、“财政信息”、“收费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4个专栏用于集中公开相关信息,便于公众查阅;近年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遭受投诉和复议。

管理创新

首先,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健全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其次,健全行政决策跟踪评价机制。定期对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对决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防止因错误决策造成损失。还要定期对施行一段时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综合评价实施效果,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管理的意见。第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一方面,用好内部法律顾问。将法制机构作为最贴身的法律顾问,积极引进公职律师,进一步加大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力度。同时,法制机构要全程参与决策有关工作和会议,依法审查并提出明确意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另一方面,用好外部法律顾问,按需要聘请部分高校和社会上的法律专家。第四,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机制,保证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重庆检验检疫局纪检组长)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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