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要点释义

《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要点释义

编者按: 经习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印发《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简称《决定》)。为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精神,中央军委法制局组织撰写了《决定》要点释义,供读者学习参考。

1. 习主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重要论述,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习主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重要论述,是贯穿《决定》全篇的精髓和灵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在治党治国治军实践中,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对加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习主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战略地位、根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科学回答了新形势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丰富发展了党的军事指导理论,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

2.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始终高度重视用严格的法规、严明的纪律建军治军。我军是唱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走向胜利的,是秉持“一靠理想二靠纪律”走向正规化的,也是在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中发展进步的。上世纪90年代中央军委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确立为军队建设指导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高度重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强调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鲜明提出要牢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并明确指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习主席关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党建军治军基本方略的重要思想,是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地位作用的新定位、新概括,标志着我们党对新形势下建军治军规律的认识达到一个新高度,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军事指导理论。

3. 实现治军方式“三个根本性转变”。习主席强调,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我们的治军方式发生一场深刻变革;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努力实现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在全军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习主席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我军现代化战略转型对治军方式的时代要求,明确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着力点,必将推动我军治军方式实现深刻变革。

4.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决定》指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形成系统完备、严密高效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军事法治保障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5. 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军事法治保障体系,其中,军事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军事法律、军事法规、军事规章为主体,以军事规范性文件和基层管理规定为补充的制度规范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是指军队各级贯彻军事法规制度的一系列方式方法和制度机制;军事法治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党内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军事法治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军事法治理论、军事法律人才队伍、军事法治文化等建设。“四个体系”密切联系、相互作用,必须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形成科学完备、严密高效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6.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本原则。《决定》强调的“五个坚持”基本原则,反映了我军性质宗旨的特殊要求与法治建设一般规律的高度统一,是我军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坚持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作为核心和根本要求”,必须坚持和维护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和制度,确保军委主席负责制贯彻落实,以法的强制力捍卫军魂不动摇;“坚持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必须服务能打仗打胜仗,遵循战斗力生成释放规律,用条令法规规范部队作战训练,保障依法履行使命任务;“坚持官兵主体地位”,必须发挥官兵主体作用,依法维护保障官兵切身利益,激发官兵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使法为官兵所掌握、遵循和运用;“坚持依法与从严相统一”,必须严明纪律、军法如山,同时要以依法为前提,严在法内、严之有据、严之有度;“坚持法治建设与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必须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立在高度政治自觉的基础上。做到“五个坚持”,才能牢牢把握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正确方向,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军情的法治道路。

7.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我军建军之本、立军之根、强军之魂。我国宪法、国防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武装力量的领导地位。《决定》强调,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决定》进一步指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从法理上坚决捍卫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整套制度,以法治强制力确保党指挥枪的原则落地生根。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军事法治道路最本质的特征、最根本的保证和最显著的优势。无论时代条件、战争形态、体制编制如何变化,军事法治建设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维护党对军队绝对领导。

8. 健全完善军委主席负责制的体制机制。军委主席负责制,是宪法明确规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政治制度、军事制度,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最高实现形式,其核心要义是:全国武装力量由军委主席统一领导和指挥,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切重大问题由军委主席决策和决定,中央军委的全面工作由军委主席主持和负责。《决定》强调,要健全完善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的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既是政治要求,也是铁的纪律。全军都要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维护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权威,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指挥。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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