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理论基础——独到而牢固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和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具有独到牢固的理论基础。
一是统一战线理论。作为“三大法宝”之一,统一战线一直贯穿于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既是其核心精神,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宝贵经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坚持人民民主的原则,又贯彻团结和谐的要求,正是对统一战线理论的灵活运用和创造性发展。
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坚持领导权,就应该团结其他工人政党,应该与其他民主政党结成同盟。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政党理论,从长期执政的高度确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开展党派合作、党际协商,汇聚起共襄复兴伟业的强大力量,构成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
三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主要包括国家的起源和本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及应该如何运用无产阶级政权等理论。在这一理论指导下,中国共产党推翻了压迫人民的“三座大山”,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人民共和国,60多年来不仅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而且创造了协商民主的制度和方式,保证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
四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资产阶级革命实现了在私有制基础上的政治民主,但它是少数人的、虚假的民主。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民主作为旗帜和生命,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所有的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权利,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发展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时俱进地把民主从政治领域扩展到社会领域,这是最广大、最深入、最真实的民主。
五是群众观点。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中国共产党秉持这一科学论断,创立发展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新中国不同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紧紧依靠人民治国理政、管理社会,广泛听取人民内部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党强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展现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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