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践基础——独有而坚实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是主观设计出来的,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结果。
(一)民主革命的艰辛探索。近代中国,追求进步的人们曾探索过君宪制、多党制乃至一党制等多种实现民主政治的形式,但都水土不服,先后夭折。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开启了艰难求索、寻找新路的征程:中央苏区时期,建立了苏维埃德谟克拉西(Democracy民主);抗日战争时期,建立了“三三制”政权;抗战胜利后,在“双十协定”中我党主张各党派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建立联合政府。这些实践都是协商民主的雏形。
(二)建国之际的卓越贡献。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倡议“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协商民主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走上制度化发展道路。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人民政协继续保留并发挥重要作用,这是民主的进步,也是协商民主的发展。
(三)改革开放的创新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协商民主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从党的十三大提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构想,到2007年《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首次提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概念、再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战略部署,我国逐步形成了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七大协商渠道,协商民主从党际协商向社会协商拓展,从政治领域向社会生活领域拓展,从国家层面向地方和基层拓展。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在协商形式上,从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委会会议等丰富到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等新形式;在协商内容上,覆盖了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主要问题;在协商效果上,更加契合中心任务,更加符合决策需要,更加体现人民心声,发挥了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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