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国家制度软实力重在厉行法治(2)

构建国家制度软实力重在厉行法治(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提出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以说是对这一目标的具体和深化。一个国家的现代化,不仅需要现代的科技和经济,而且需要现代的政府和政党。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国内国际形势日趋复杂多变的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适应和应对新形势下的新局面,建设现代政府和政党的任务就显得更为艰巨。因而我们可以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关键是要建立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国家制度。

构建软实力强调厉行法治,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一个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是制度体系,制度体系的关键在于政治制度,而政治制度的灵魂在于民主和法治。民主取代专制,法治战胜人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也是制度软实力的根本来源。也就是说,依法治国的根本和衡量标准及其软实力的最终体现,是在于能否克服人治,防止权力僭越法律和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无论何种社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设计实现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都是贯彻依法治国的必由之路。中国历史上一贯注重从思想意识领域遏制权力的变异,如儒家倡导的修齐治平的“内圣外王”之道,专制王朝也企图依靠“君君臣臣”的道统来培养对皇帝效忠的“清官”。但事实证明,这种办法能从一定程度上约束官员的行为,却无法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的大量滋生。究其原因,就是没有实现依法治国,不能从政治制度上解决对权力的制约,无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构建国家制度软实力重在厉行法治,就是要让法律和制度充分地运作起来。如果认为法律和制度仅是文本上规定的东西,那么这种法律和制度并不意味着实际确立,更不意味着实现了法治。厉行法治的关键点就是要看我们所立的法律和制度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是否能够真正起作用。在一定意义上说,法律和制度是一种游戏规则,是实际规约人们行为的一套规范。也就是说,制度是活的东西,没有一种重要的制度单纯受着法律的规定,在制度周围积累着种种的传统、习惯、行为方式,这些东西虽然没有达到正式法律的地位,但它们的影响却并不亚于制度对法律本身所需要的程度。如果法律法规只停留在文本上,那就只能是一纸空文,这样的法律制度再多也不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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