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要建立在法治化基础上

“一带一路”战略要建立在法治化基础上

“一带一路”战略必须建立在法治化的基础之上,通过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签订一系列贸易和投资协定、成立国际组织、制定国际组织章程等法律方式来实现。只有实现法治化,才能确保“一带一路”战略的最终实现和长期、稳定发展。

“一带一路”战略的法治化,不仅是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提升国际规则话语权的需要。目标是构建一个以国际贸易规则、投资规则和争端解决规则为核心内容的、代表21世纪最新国际经济法发展成果的国际条约体系。

“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国根据国内、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作出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战略决策,不仅是中国实施“走出去”对外经济战略发展的必然,更彰显了中国日益增强的国际影响力和承担更多国际责任的大国风范。

但是,这一战略必须建立在法治化的基础之上,通过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签订一系列贸易和投资协定、成立国际组织、制定国际组织章程等法律方式来实现。只有实现法治化,才能确保“一带一路”战略的最终实现和长期、稳定发展。“一带一路”战略的法治化,不仅是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提升国际规则话语权的需要,必将对21世纪国际贸易法、投资法和国际金融法等现代国际法产生重要而积极的影响。

“一带一路”战略法治化的内涵、目标、路径

“一带一路”战略法治化的基本内涵是:

充分依靠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签署的既有双边、多边贸易与投资合作机制,融入国际金融法、投资法和贸易法发展的新成果,构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及丝路基金等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则;以推进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工作重心,构建国际投资规则,以贸易便利化为核心,通过降低关税,简化通关手续、商品检验检疫程序,制定统一质量标准等构建国际贸易法规则,促进本地区产品与服务的互联互通。

“一带一路”战略法治化的目标应当是:

构建一个以国际贸易规则、投资规则和争端解决规则为核心内容的、代表21世纪最新国际经济法发展成果的国际条约体系,使其成为国际贸易、投资法规则的集大成者。

“一带一路”战略法治化的基本路径是:

贸易与金融“两条腿”走路。

在贸易领域,中国应与相关国家或地区梳理现有双边、多边贸易协定,以贸易便利化为核心,增加新内容、新举措,并借鉴国际贸易法最新发展成果,待时机成熟时推动建立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

在金融领域,以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为核心,与申请各方就亚投行建立的宗旨和目的、份额、投票权分配、决策机制、投资导向及标准、成员方资格等展开谈判。充分借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现有国际金融机构的管理经验和成功做法,认真总结、汲取他们的教训和不足,将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的最新发展成果纳入亚投行章程和运营规则之中,使其成为21世纪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的典范。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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