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要建立在法治化基础上(2)

“一带一路”战略要建立在法治化基础上(2)

亚投行应借鉴国际金融法发展新成果

在国际金融领域,由于现行国际金融体系未能适应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暴露出诸多缺陷和不足,难以满足经济全球化的新需求,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要求,作为“一带一路”战略重要内容之一的亚投行,应充分借鉴国际金融法发展的最新成果。这中间,要明确以下几个主要原则:

一是亚投行是对现有国际金融体系的补充。

亚投行的建立,必将改变全球金融治理格局,但并非取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现有国际金融机构,应当是对现有国际金融体系的补充。从亚投行的规模、性质以及影响范围来看,亚投行在短期内还难以成为全球性货币金融组织,但完全可以弥补现有国际金融组织的不足,促进全球货币金融秩序的稳定,更好地为全球实体经济服务。

二是亚投行与现有国际货币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关系。

亚投行与现有国际金融机构之间应当建立合作关系,并非相互排斥关系。应当在合作基础上,开展竞争,共同为全球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尽管现有国际货币金融机构存在诸多不足和缺陷,但依然发挥着稳定全球货币金融秩序、促进全球经济恢复的作用,因此,亚投行建立后,应当与这些组织开展广泛合作,并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竞争,就全球性或地区性国际货币金融问题展开磋商,共同应对。在长期的运营过程中,现有国际货币金融组织积累了许多管理方面的经验,也形成了一些失败的教训,对此,亚投行均可在与之合作的过程中借鉴和汲取。

三是亚投行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

当前,国际经济组织的决策机制主要有股份制、加权表决制、协商一致等机制。IMF的决策机制采用的是加权表决制,其缺陷是美国一家独大,有权否决IMF所有重要决策。WTO采用的是“协商一致”原则,好处在于,不论国家大小,一律平等,均有权否决WTO重要决策,但其弊端也十分明显:WTO无法就国际贸易领域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体制僵化,多哈回合谈判至今停滞不前,与WTO现有决策机制的缺陷不无关系。亚投行应当建立何种决策机制,关乎亚投行的成功与否。应当借鉴现有国际经济组织决策机制的成功经验、汲取这些组织决策机制运行过程中的失败教训,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这种机制应既考虑各国出资的份额大小、又考虑全体成员方在决策中的话语权,区分不同事项、不同类别的决策权分配方案。

四是亚投行应奉行的基本法律原则。

公平、透明、廉洁、高效应成为亚投行奉行的基本原则。应当围绕这四项基本法律原则,协商制定亚投行章程条款。公平,是亚投行建立的基础和指导性原则,要求亚投行对所有成员无论大小均公平对待;透明,是亚投行决策和运行的基本特点,要求亚投行全部决策及其过程均应公开、透明;廉洁,是亚投行成功的保障,要求亚投行自身以及投融资项目必须保持廉洁、防止腐败现象发生;高效,这一原则要求亚投行及时回应成员方诉求,减少繁文缛节,高效地为成员方提供服务。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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