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计划生育政策演变及对我国的启示

韩国计划生育政策演变及对我国的启示

计划生育政策在控制我国人口总量方面的作用有目共睹。今天,顺应时代需求,我国已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调整。下一步是否还需继续调整?如何调整?这亟待决策者认真思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韩国人口政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几度调整,可为我国人口政策提供一定参考。

1.1961—1971年:计划生育政策出台

20世纪60年代初,韩国人口增长率达到有史以来最高的2.9%。当时大多数韩国人从未接触过生育控制思想,学术界对人口问题的研究也很有限。最早向政府提出人口控制政策建议的是社会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高凰京。该提议从接受社会咨询委员会和经济顾问委员会评估到提交并获得国家重建最高委员会通过仅用时两个月。1961年10月,代理总统朴正熙在一次全国性新闻会议上宣布将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表示控制人口是为了推动经济增长,劝说与鼓励是推行计生政策的主要手段。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初期,工作重点是普及避孕方法,推进信息传播、教育和说服工作,计划到1971年和1981年将人口增长率分别降至2%和1.3%。

政府首先开展工作帮助民众获取避孕方法,紧接着构建生育服务基础设施,大规模向民众提供计生服务,将“少生孩子,让他们健康成长”作为计生标语。1963年,在总理的倡导下,政府所有部委均参加到计划生育工作中来。为能更好地制定和评估计划生育政策,韩国政府组建了人口调查与人口科研机构。

农村居民被列为重点人群。政府积极向农村妇女宣传计划生育、营养、妇婴保健和基本家庭经济知识,并招募大量计生人员到乡镇展开家访,通过劝说使理想家庭子女数从五个降至三个。

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高生育率并不全是韩国民众自愿生育行为的结果,也是避孕手段与知识缺乏的结果,因此,顺应民众需求的人口控制政策引发韩国人口增长状况转变,取得了巨大成功。尽管第一阶段人口控制政策重点在农村,但战后遣返人员和农村人口大量涌入使得大城市生活环境急剧恶化,城市人口控制生育的愿望尤为强烈,导致城市生育控制效果反而比农村更为显著,形成城乡间生育差距扩大的局面。

2.1972—1991年:计生政策随经济发展而调整

20世纪70年代,韩国政府将产业政策调整为重工业优先发展。此时,五六十年代高生育率下出生的人口多已成年,城市劳动力供给充足,韩国政府加大了人口控制力度,推进“二孩”政策。

韩国政府于1973年颁布了《母婴保健法》,改变了计划生育缺乏法律依据、依靠行政命令与内阁决定的局面。由此,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成了韩国调控人口数量与质量的两大手段。在学者建议下,韩国政府在人口控制政策目标和手段中注入了许多新要素。首先,政府开始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积极的财力支持,通过多方面经济刺激政策控制出生率。其次,提高医疗卫生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第三,纠正性别偏好。1971年,韩国采纳了“不分男女,两个以内”的计生标语;1978年,计生标语改为“一个好女儿胜过十个儿子”。

1981年,韩国人口增长率降至1.53%,略高于目标水平。然而,纠正性别偏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此时,前四个“非均衡”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给韩国埋下了一系列隐患。全斗焕政府担心“婴儿潮”会再次引发生育高峰、恶化经济,于是强化了生育政策目标,将单一“两孩”改变为“两孩”和“一孩”并行,并重点调整性别偏好问题。1982年,韩国政府更改了七十年代的社会支持政策,规定“二孩”及以下家庭才能享有与绝育手术挂钩的优惠。1986年开始推行独生子女政策,相应的社会支持与教育说服行动也从“二孩”转为鼓励“一孩”家庭。

这一时期的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将绝育作为避孕首选方法,所有处于生育高峰期的群体都被列为目标人群。片面强调终止生育,加之其他避孕方法使用常具有不连续性,造成了年轻人过度依赖流产的问题。韩国“六五计划”期间,避孕措施转为多种方法结合,1986年,20-29岁妇女的避孕措施转为可逆方法。

为改变新生婴儿性别比严重失调的局面,韩国政府于1987年修订了《医疗法》,禁止性别鉴定,对提供该服务的医生予以重罚并取消执照。为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政府再次修改了多项法律法规。

从1983年起,韩国生育率降至更替水平(即每个育龄妇女平均生育2.1个孩子),完成了计划生育政策控制生育率与普及避孕的两项基本目标。然而,生育率下降速度之快、实现目标用时之短是计划者和人口学者始料不及的。低生育率目标实现后,韩国并没有马上放弃生育控制,而是直到1989年公共医疗机构才停止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控制生育政策开始有所松动。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