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完善立法研发技术
本报驻柏林记者王志远
在德国,人们可以享用到充足且优质的饮用水。除了德国水资源丰富之外,还得益于完善的立法、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资源保护措施。
在德国水法体系中最重要的是《水平衡管理法》。一直到1949年联邦德国《基本法》通过前,水事务管理一直都属于各州自行管辖事务。根据《基本法》原第75条规定,联邦对于水管理有框架性立法权限,但直到1957年联邦议会才通过《水平衡管理法》。1976年德国利用经济手段对水体保护进行补充的《废水征费法》,才最终在水管理领域制定了联邦范围内统一的法律性框架。这是德国首次按“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收取环境保护费用。费率取决于排水数量和其所含有危害物的性质。污水排放收费能促进水消费者尽可能降低排放。收费资金由联邦政府支配,专门用于支持水体质量保护和提高。
德国水资源管制和水体保护受到欧盟法律性规范的深刻影响。2000年12月,欧盟开始实施水框架指令,并要求到2015年所有水体在数量和化学两方面达到良好状态。数量状态良好是指地下水汲取和恢复能实现平衡。据统计,2008年德国已有95%地下水域能实现数量状态良好。
2009年德国颁布联邦新水法,在水务上从原来的框架性立法权限升级为完整立法权限。新法在整体上承袭了原法规大量内容,但不只是条文重新表述和结构重新编排,更是大量吸收了各州水法中的内容,同时还将欧盟指令及时转化为成员国国内法,在德国历史中第一次实现了全国统一的、直接适用的水管理法。德国亥姆霍兹研究联合会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沈百鑫告诉记者:“德国水体治理可以总结为:一个理念,即综合治理;两个标准,即环境质量标准和先进技术标准;三个立足点,即设施、水危害物质和特别保护区。”
德国对废水处理执行相当高的标准。德国联邦能源与水经济联合会的资料显示,与欧盟许多其他国家相比,德国的废水几乎100%按欧盟最高标准进行处理。“水供给和处理的长期安全性、高饮用水质量、高废水处理标准、高客户满意度以及细心保护水源”的“五支柱”原则成为德国水务行业标杆。
德国柏林水务中心CARISMO项目以最大化利用污水中有机物质的新技术,获得了2014年德国可持续发展奖。德中环境与能源促进中心理事长周旷昕告诉记者:“很多人难以想象,在城市污水中含化学能的有机成分在很大程度上还能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然而,在传统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里,人们还在大量使用曝气,通过生物降解来降低废物水中的有机物。”CARISMO项目将污水处理厂初沉池改为利用混凝沉淀后,用滚筒将沉淀物和有机物过滤并送至污泥厌氧发酵,提高产期率,降低曝气池氧气消耗。不仅可节约能源,而且还能产生更多的能源。
柏林的大型污水处理厂目前每处理一立方米需要消耗0.2至0.4千瓦小时特定能量。然而,利用最佳的可行性技术方案,废水中所含的有机物质完全转化为甲烷,反而可以在理论上产生甚至高达每废水立方米0.8千瓦小时的能量。研究者认为,到2030年,这一项目可以在不改变污水处理目标的前提下,将污水处理厂由化石能源的消费者转变为可再生能源的净生产者。
法国:软硬兼施合理利用
本报驻巴黎记者陈博
法国政府非常注重对水资源的污染防治,同时积极实行多管齐下的水资源治理模式,主要依靠法律与城市硬件设计维持了日常用水的安全与便利。
早在1964年,法国国民议会决议通过了《水法》与《水域分类、管理和污染控制法》。随着法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变化与需要,《水法》在1992年得到了较大修改并沿用至今,进一步有效地协助了法国政府对本国水资源的治理。在法律实施原则上,《水法》体现了四大原则:首先是综合治理原则,该原则将水资源与其他资源一并纳入生态系统保护环节内,使得法国的环境保护体系保持完整性与系统性。其次是流域治理原则,《水法》规定,法国国内水资源以流域为单位进行综合治理,当经济活动涉及排污、资源开发等水资源管理事项时,经营者必须遵循流域管理委员会的意见,“谁的流域谁负责”。第三是全民治理原则,除了法国政府及其下属的各级流域管理委员会外,民众也应广泛参与进水资源治理的环节当中,民众有监督相关管理机构的义务,同时民众代表也应对水资源治理问题提出建议对策,使水资源保护与治理“大众化”。最后是经济治理原则,这里的“经济治理”主要是指利用金钱罚金来规范并约束社会用水行为,旨在利用经济杠杆来保护法律的可实施性以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法国,向自然水域排放污水需得到严格审核,同时还需向流域管理部排污部门缴纳高昂的排污费,一旦超标便将收到重磅经济罚单乃至法庭传票。另一方面,污水处理与水资源再利用产业则是被政府鼓励的行为,具体的鼓励措施便是向这些产业发放补贴与资助。
法国在水资源保护以及污染防治等方面之所以取得较高成就,除了依靠成熟的法律法规外,完善的人工水循环系统也使得整个社会尝到了合理利用水资源的甜头。法国的供水系统在设计之初便分为了两套系统,以巴黎市为例,一套是流入百姓家中水龙头的饮用水系统,另外一套是主要供城市清洁与绿化的非饮用水系统。据当地清洁员工称,这些用于清洁路面,调整城市空气湿度的水最终会流入下水渠,污水在进入污水处理中心后,在物理过滤掉表层垃圾后,还要接受生物过滤,将污水中的富营养化物质消除,在完成这个环节后,水质即可达标,并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再次使用,抑或排入自然水域内。凭借着全市区长达2200公里的地下污水管线,巴黎得以较为“奢侈”地合理利用水资源进行城市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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