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的危险性
从安倍的表述逻辑看,“积极和平主义”强调日本的国际贡献,目标是要使日本从原先仅是“热爱和平”、“支持和平”的“消极和平主义”国家转变为积极为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有所贡献的“缔造和平”力量。而其路径依赖就是日本应在参与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和平环境建设过程中,在经济、外交等领域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如进一步发挥ODA的积极作用,加强在环保与节能等领域的国际贡献,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等集体安全保障行动,以及为此进行的人才培养事业等等。(26)用《朝日新闻》前主编船桥洋一的话说是,“日本应以加速与亚太融合为目标,通过非军事手段向世界传递讯息才是日本的魅力所在”(27)。
但实际上,无论是创立日本版“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用“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则”,还是解禁集体自卫权等等,安倍虽然打着“积极和平主义”的旗帜,结果突显的却只是日本在军事领域的一系列积极动作。诚如《朝日新闻》的社论所指出的那样,如果安倍强调的“积极和平主义”就是通过变更宪法解释或修宪达到解禁集体自卫权的话,“那是一条歧路:这与日本战后远离纷争、谋求通过非军事手段维护和平的基本步调存在根本差异”(28)。此外不能忽视的是,鉴于安倍在慰安妇、靖国神社等历史认识问题上采取的修正主义立场,其打着“积极和平主义”旗帜一步步突破军事禁区的做法既关乎日本未来的政治走向,也是关系到作为战后国际社会原则共识的大问题,结果势必将对战后国际秩序构成冲击和挑战,并会影响到东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更为严重的是,安倍基于陆权理论断言陆权国家都具有扩张欲望,并据此将中国在东海、南海的维权行为牵强附会为“企图以实力改变现状的挑衅行为”,以为其积极炒作“中国威胁论”深文周纳。(29)为此,他在宣扬“积极和平主义”的过程中不断向壁虚构地将中国抹黑为威胁日本及周边安全的假想敌,刻意将之渲染为“积极和平主义”的对象,以为其突破军事禁区增强正当性。(30)这意味着在“积极和平主义”的推行过程中,日本在对修改宪法,行使集体自卫权和强化日美同盟进行“合理化”的同时是对中国的“妖魔化”,且两者自始便构成了互为表里的整体。从这一意义而言,“积极和平主义”的推进过程就是日本在内外两个层面构筑对华战略对冲的过程。
“对冲”原指“树篱”、“障碍物”,后引申出“妨碍”、“包围”的意思。对冲政策指用两面下注的方法,达到制约和阻碍对手的目的。肯尼思?华尔兹也认为,对冲是应对擅自改变现状国家的有效手段,并可分为内部对冲和外部对冲,前者强调的是增强自身的实力,后者关注的是强化同盟之间的合作等等。(31)
安倍的内部对冲政策主要依靠提高自身军事实力以增强抗衡中国的能力。一般而言,强化内部对冲的前提是增强自身的综合国力,而其基础就是经济实力。经历了经济上“迷失的二十年”后,如果日本不能有效地推动经济的稳速增长,未来将很难继续维持大国地位。(32)为此,安倍提出了以大胆的货币量化宽松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及经济增长战略为“三支利箭”的“安倍经济学”,意图借此使日本经济步入新一轮增长轨道,以恢复日本的地区影响力。(33)但一来结构性经济改革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特征,而不是单纯的经济数据追求,二则经济实力只是对冲政策的充分非必要条件,因此“安倍经济学”很大程度上是为安倍谋求长期执政服务的。诚如副首相麻生太郎所指出的那样,“安倍首相真正感兴趣的不是经济……一旦有了充分的权力和威信,他会孜孜不倦地致力于其所钟爱的兴趣点,如修宪等”(34)。以此为背景,当2013年7月安倍领导的自公执政联盟在参议院改选获胜后,在外界围绕“安倍经济学”的成效和前景等问题议论纷纷之际,他却明显加快了对国家安全机制的调整步伐。
安倍一方面利用对中国的“妖魔化”,策划成立了旨在强化首相官邸在国家外交、安全保障政策上的统御功能的NSC,并强行出台《特定秘密保护法》,为实现与美国等国密切交换机密情报和秘密进行战争决策等提供法律掩护;另一方面,他在国家安全保障局内特设针对中国的“安保”部门,旨在重点加强针对中国的战争筹划。紧接着,安倍又通过煽动国内对中国崛起的焦虑情绪,制定了决定未来十年日本外交和安保基本方针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新《防卫计划大纲》及《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上述方针被称为安保领域的“三支利箭”,它明确将中国列为主要威胁和作战对象。基于此,日本得以持续增加军费,加强西南诸岛的防卫与遏制能力,加紧组建针对钓鱼岛的夺岛部队“水陆机动团”和进行作战部署等。进一步地,安倍还用“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则”,以落实军需相关产业强化战略,积极推动武器出口和共同研发。最后就是切香肠式地解禁集体自卫权。
如前所述,《日本国宪法》是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的,而如果修宪的话,第一步需要国会众参两院2/3以上的议员赞同,然后还需在全民公投中获得多数选民同意方可进行。其门槛之高,耗时之久使得安倍认识到无法一蹴而就,只好采取切香肠的方式,改以不断变通妥协争取部分进取的中期渐进和长期稳打的路线。现阶段,其目标是通过修改宪法解释的方式有条件地行使“限定性集体自卫权”。与修宪的高门槛相比,修改宪法解释只要求国会众参两院过半数以上议席同意内阁的相关决议即可。因此,安倍内阁普遍认为这是现阶段“比较务实、合理”的路径选择。与此同时,为了明确行使“限定性集体自卫权”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范围,以向民众进行通俗易懂的解释,安倍特意重组了政府的咨询机构“关于重建安全保障法律基础恳谈会”(简称“安保法制恳”),责成其作为内阁的咨询机构,负责就上述问题进行研讨,并提交报告。
2014年5月15日,“安保法制恳”递交的报告中强调宪法第96条已无法适应日本所处的新形势,称“集体自卫权通过政府以适当形式阐明新宪法解释后能够行使,须修宪才可的意见不恰当”,还列举了行使“限定性集体自卫权”的六个条件,包括“美国受武力攻击时进行支援”、“在发生给国际秩序带来重大影响的武力攻击时加入多国部队”、“针对不理会撤离要求的外国潜水艇加以应对”及“限制武装集团在离岛或海域的非法行为”等。(35)之后,在安倍的竭力推动和软硬兼施下,原本对解禁集体自卫权持谨慎态度的公明党立场迅速软化,只是在对“安保法制恳”报告书的部分内容及相应措辞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后,便与自民党达成共识,同意向国会提交一份以解禁集体自卫权为核心内容的内阁决议。(36)
安倍的外部对冲政策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
首先,安倍以强化日美同盟为对冲政策的战略基轴,意图借势增强日美军事合作,并拉美入局牵制中国。
早在2013年2月22日,安倍与奥巴马会谈时已强调,随着日本周边安全环境的日益严峻,增加防卫支出、修改《防卫计划大纲》、研究行使集体自卫权等措施有利于强化日美同盟。而为了提高日美安保体制的行动力,有必要进一步修改《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同年10月,日美在“2+2”会谈中承诺要将双边关系“成为一个比较平衡和有效的同盟中的全面合作伙伴,以使两国可以在同盟框架中共同和巧妙地应对21世纪的区域性挑战和全球性挑战。办法是投资发展尖端能力,提高相互操作性,实现部队结构现代化,改变同盟的角色和任务,以应对当代和未来的安全现实”(37)。到了12月,在《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新《防卫计划大纲》及《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公布后,日美两国已决定将解禁集体自卫权一事写入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中,并拟于2014年年底完成合作指针的再次修订事宜。修订的核心是日美为强化应对钓鱼岛问题和朝核问题的对策并制定具体措施,计划建立自卫队与美军的全方位合作机制,如加强在西南诸岛方面的警戒监视行动,推进日美基地和设施的共同使用与共同筹划应对突发事件,尤其是自卫队参与美军的反潜作战或导弹防御支持等行动。而出于监视中朝两国的相关动向,对强化日美合作及职责分担发挥支撑作用和统一自卫队与美军的行动步伐等目的,继接受日本航空自卫队联络官常驻美空军参谋部后,美又决定邀请海上自卫队联络官常驻海军作战部。此外,美军还在日本部署了先进的“全球鹰”无人侦察机、F-22战斗机和V-22“鱼鹰”倾转旋翼机,并决定向日出售42架垂直起降型F-35战斗机机和52辆美海军陆战队所使用的AAV-7两栖战车等。(38)
此外,自2010年9月钓鱼岛撞船事件发生以来,日本一直要求美国充当其“后盾”,表态支持日本对华采取强硬立场。安倍不只在访美时强调,日本的基本战略是以强化日美同盟为基础共同应对中国(39),在2014年度的《外交蓝皮书》(概要)中更是直言不讳地指责中国“不顾东海、南海等既存的国际法秩序,显示着有意基于单方面主张、基于力量试图改变现状的措施……日本的土地、海洋、领空和人民生命都面临种种威胁”。对此,“日本决心巩固同美国的联盟,使之成为日本安全政策的基轴,加强必不可少的威慑”。(40)值得注意的是,安倍在访问东南亚时还向各国转达了强化日美同盟,并以此为基础深化各方合作的大政方针,以便将日美同盟与日本在亚太地区的双边外交连为一体。(41)
其次,安倍以积极拉拢东盟、澳、印等周边国家为对冲政策的战略依托,意图形成东南两翼策应共同对华的姿态,强化对华的外交压力。
安倍二度执政后,十分重视对中国周边国家推进柔性外交,其范围北起俄罗斯,东至澳大利亚,南到东盟,西南至印度,并提出囊括日本、印度、澳大利亚和夏威夷在内的“民主安全菱形”构想,以在牵制中国方面强化合作。为此,安倍在2014年7月8日访问澳大利亚时,与澳签署了一份军事设备和技术转让协议以及一份经济合作协定,并称此举将奠定基础建立“一种特殊关系”来促进自由和民主,还呼吁日美澳三国要在“把从太平洋到印度洋的海洋和天空建设成为开放、自由之地”这一问题上深化合作,其拉澳遏华的意图昭然若揭。以此为背景,澳总理阿博特不但明言支持安倍对解禁集体自卫权的解释,即为落实积极和平主义的理念和展示积极和平主义的新姿态,还表示“相信日本能够为国际和平做出更大贡献”。(42)
此外,他尤为重视东盟在构筑“日本+1”对华包围格局中的作用,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数度访问东南亚,范围涵盖东盟十国,其频率和力度为战后日本与东盟关系中所仅见。2014年5月30日,安倍还在香格里拉对话会上演讲指出,日本是在法治基础上维护亚洲和平与稳定的新管理者,将支持所有决定与中国对抗的国家,为此将向东盟相关国家提供政治、经济及军事支持。如日本将通过ODA、武器装备合作、自卫队指导培训等各种“菜单”组合,“无缝支援”东盟相关国家提高“保卫海洋”的能力,包括向菲律宾、印尼、越南的海警提供或准备提供巡逻船,培训东盟国家的海上执法机构官员,并准备向其出口巡逻、监视、救援、运输、扫雷等“防卫装备”。(43)显而易见,安倍这种将东海、南海问题联动,把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争端统一包装成“中国海洋霸权”,加强与中国周边各国的合作作为外交支柱之一,以形成东南两翼策应共同遏华的战略意图已然清晰可见。
最后,安倍以在国际上积极制造舆论为对冲政策的战略外延,意图将两国关系恶化的肇因归咎于中国,并将之诋毁为区域安全的威胁者。
安倍为制造舆论支持,特意在内阁官房设立了“领土主权对策企划协调室”,旨在向国内外宣示日本对一系列领土问题主张的正当性,谋求国内外舆论的支持与理解。实际上,早在他上任伊始,便向北约秘书长拉斯穆森呼吁与日本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因中国崛起导致东亚安全保障环境更为严峻的变化。而美参议院于2013年7月29日通过谴责中国在钓鱼岛等海域进行“恐吓行为”的决议,也是安倍向美游说的结果。2014年1月,他又利用出席达沃斯论坛的机会,不但辩称自己参拜靖国神社是一种爱好和平的反战行为,还趁机将中国类比为一战前夕的德国,并指责中国是威胁亚太地区安全的源头,而强调要与美国等国一起抑制“(中国)无休止的军备扩张”。(44)到了3月下旬的海牙G7紧急会议上,安倍点名批评中国说“在东海和南海反复进行挑衅,企图以实力改变现状”,并力促在G7布鲁塞尔峰会首脑宣言中以不点名的方式对中国的主权主张和海洋活动表示关切,指出:“与会国对东海和南海的紧张局势表示深刻担忧和严重关切,并反对任何人通过威吓、威慑和武力单方面改变领土主权或海洋权益的企图。”(45)他甚至倒果为因,在国际上刻意渲染所谓的“中国军机异常接近事件”。
毋庸讳言,“积极和平主义”的实践路径就是日本在国内、国外两个层面不断强化对华战略对冲的过程。这直接导致了双边的对立情绪和紧张局势不断高涨,其结果势必使得本已陷入僵局的中日关系雪上加霜,并会给东亚地区带来更为严重的动荡和猜忌。
“积极和平主义”的本质是安倍借和平之名,冠冕堂皇地修改和平宪法,行使集体自卫权,逐步突破军事禁区的“合理化”工具,标志着战后日本安全保障战略的重大转变和对宪法的和平主义精神的彻底背离。其目标是谋求“摆脱战后体制”,实现日本的“正常国家化”和“重振强大日本”。而为增强其突破军事禁区的正当性,安倍不惜抹黑中国,刻意将之渲染成“积极和平主义”的对象,使得“积极和平主义”的实践路径就是日本在国内、国外两个层面不断强化对华战略对冲的过程。这不但导致本已陷入僵局的中日关系雪上加霜,并进一步扰乱东亚地区的安全局势,其路径的危险性是显而易见的。对此,中国在揭露“积极和平主义”的虚伪性和危险性同时,亟须战略定力和政策弹力的相辅相成,积极灵活地运用“两手对两手”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对日战略布局的能力。此外,中国也应认识到超过半数的日本民众仍坚持和平主义的发展道路,安倍的言行并不能代表日本社会的主流民意,因此亟须联合包括日本在内的世界上爱好、支持和平的各界人士,共同致力于对和平主义和战后国际秩序的维护,以有效地维护东亚和平与稳定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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