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内阁“积极和平主义”的三重特性评析

安倍内阁“积极和平主义”的三重特性评析

“积极和平主义”(more Proactive Contribution to Peace)的理论源头产生于1990年代初期,其概念最早则出现于2004年,意指日本要从战后一直以来仅是“热爱和平”、“支持和平”的“消极和平主义”国家转变成积极为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有所贡献的“缔造和平”力量。①安倍晋三重新组阁后又将之定位为国家安全保障战略的基本理念,并以之为指导方针和行动目标制定了新《防卫计划大纲》及《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但它有理念的偷换性、目标的两全性及路径的危险性这三重特性,意味着日本战后安全政策的巨大转变,即借和平之名行修改和平宪法、扩充军备,行使集体自卫权之实。更为重要的是,安倍在宣扬“积极和平主义”的过程中处处以中国为威胁日本及周边安全的假想敌,积极炒作“中国威胁论”,其结果势将导致本已陷入僵局的中日关系雪上加霜。

理念的偷换性

战后日本的和平主义意指日本在国家发展的路径依赖上坚持和平主义理念,对国际事务秉持最大限度的不介入、不干涉的中立立场,尽可能地在经贸、文化等非军事领域发挥国际影响力。这一理念始自日本战败投降以后的两方面社会改造,一是美国对日本进行的非军事化、民主化改造,二是经历战争的一代人基于惨烈的战争记忆产生的忏悔和反省,而二者的结合奠定了日本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社会基础。进一步地,和平主义原则还被纳入到《日本国宪法》中,如第九条中“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和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等条款就是这一理念的集中体现。概言之,和平主义入宪不但意味着和平的理念有了法源基础和政治保障,更可视为日本在总结战争教训之后向国际社会允诺的价值公约。

回顾战后日本的发展历程,可以说其能在战争的废墟中仅用了20年的时间便崛起为世界经济大国,是与日本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息息相关的。这一点还得到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一致称许,如温家宝就曾高度评价说:“日本战后选择和平发展道路,成为世界上主要的经济大国和国际社会有重要影响的一员。作为贵国的友好邻邦,中国人民支持日本人民继续沿着这条和平发展道路走下去。”②

冷战结束后,随着国际格局步入新旧交替的过渡期,日本也开始强调要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施展抱负,认为经济上的日美欧三极应适时转化为政治三极。如时任首相的海部俊树就明确表示“必须以日美欧三极为主导形成世界新秩序”,首度表达了要与美欧共同主导冷战后国际秩序的强烈愿望。与此同时,时任外务省事务次官的栗山尚一也在《外交论坛》上撰文提出了“五五三理论”,认为日美欧是国际格局中的三极,不但各自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且在自由、民主主义和市场经济这三大基本价值观上也是一致的,因此三方应依据强大的政治能量和共同价值观实现冷战后三极共管的世界,而日本则“必须尽快地从中小国家的外交转变为大国外交”。③1993年版的《外交蓝皮书》又进一步提出,为了维持、促进世界整体的和平与繁荣,日美欧的责任和作用尤为重大。④

以此为背景,日本国内涌现出了各种“新和平主义”政治思潮,倡议的口号有“全球和平主义”、“能动的和平主义”、“负责的和平主义”及“积极和平主义”等不一而足。其共同点在于都是针对传统的和平主义而提出,认为这种和平主义是消极的“一国和平主义”,既不能适应冷战后国际格局的变化,更成为日本积极发挥国际影响力的掣肘。要改变这种不合时宜性,日本必须作为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主力,发挥与经济实力相称的作用,从原有的仅是“热爱和平”、“支持和平”的国家转变成主动为世界和平与稳定积极贡献的“和平缔造者”。在行动上,日本对外军事活动也发生了从最初参加柬埔寨、莫桑比克、戈兰高地等地远离直接交火区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到“9?11事件”后派遣自卫队主动为美军攻打伊拉克提供军事援助的重要转变。2009年10月,日本著名智库“日本国际论坛”曾向日本政府递交了一份题为《积极和平主义与日美同盟的应有状态》的战略报告,内容包括明确建议日本应解禁集体自卫权、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建立日本情报体制、强化日美对华战略等。但当时恰逢日本民主党上台执政,其建议内容遂被暂时搁置。⑤

安倍二度执政后,首次提出“积极和平主义”是2013年9月,他在访美时指出日本将从“积极和平主义”立场出发,更积极地为世界和平与稳定贡献力量,并强调说“在美国承担主要作用的地区及全球安全框架下,日本不能成为薄弱的一环……赋予我的历史使命就是促使日本成为自豪的积极和平主义的旗手”。⑥同年12月,他又进一步将“积极和平主义”定位为国家安全保障战略的基本理念,并以之为指导方针和行动目标制定了新《防卫计划大纲》及《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2014年伊始,安倍在国会演讲中又提出将“积极和平主义”作为推进新年度外交、安保政策的核心。无独有偶,在外务省编制的2014年度预算案也将其作为增加预算的一个依据,提出通过提升外交能力,贯彻“积极和平主义”。此外,自民党更在2014年工作方针中明确表态支持“积极和平主义”,并为之致力于国际贡献、开展外交活动。与此同时,安倍还在国内外诸多场合不遗余力地标榜“积极和平主义”,大有将之作为日本国家的新形象之势。

安倍认为从纵向维度看,“积极和平主义”相对传统的和平主义体现了理念传承性,而从横向维度看又展现出与时俱进性的一面。对于前者,他解释说“积极和平主义”的本质就是坚持宪法的和平主义精神,指出:“战后以来,我国一直坚持和平主义发展道路,贯彻专守防卫、不做威胁别国安全的军事大国及无核三原则等基本方针。我国从和平主义的立场出发,在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同时与联合国为首的国际组织保持合作,积极参与其维护世界和平的各项活动。国际社会对于我国坚持走和平主义发展道路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尊重。”⑦因此,“作为战后我国一直坚持的和平主义发展道路,今后也不会发生改变”⑧。

至于后者,安倍首先反复强调现阶段随着世界力量对比的变化和技术的革新,新的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导致国际安全形势尤其是日本周边的安全形势已今非昔比,更使得国际社会中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仅凭自身的力量来维护本国的和平与稳定。接着,他批评说,消极和平主义者孤芳自赏的“一国和平主义”早已无法独善其身,而既然“一国和平主义”连日本的和平都无法维持,更遑论对地区及世界的和平有所贡献了。安倍认为日本要确保自身的和平,前提条件是要在地区及世界的安全环境建构中主动发挥作用,且维持和平不能仅停留于口头宣誓,而应付诸实际行动。⑨这就要求,一旦国际社会出现破坏和平的力量时,国际社会应该结成安全保障联盟,共同发挥“锁”(锁住破坏和平)的功能,以确保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及航海自由等等。不言而喻的是,“锁”的中心就是日美同盟,日本绝不能成为这一锁链中的薄弱环节,⑩而应基于国际协调的立场,以日美同盟为基轴,积极地为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积极贡献,“这就是新时代的日本应该高举的旗帜——‘积极和平主义’”(11)。最后,他还指出宪法的和平理念宣扬的是在联合国的集体安全保障体制下如何维护自身及国际的和平与安全,而“一国和平主义”仅是拘泥于对宪法的字面解读,因而惟有“基于国际协调主义的积极和平主义”体现的才真是宪法所蕴涵的和平主义精神。(12)

概言之,安倍认为“积极和平主义”具有对宪法所倡导的和平主义精神的传承性和对和平发展道路的与时俱进性这两大特征。但实际上,“积极和平主义”与宪法所倡导的和平主义精神和战后日本一直坚持的和平发展道路完全背道而驰,根本目的恰恰是意图在扩充军备、行使集体自卫权等方面摆脱宪法的束缚,推动日本在冷战后的国际秩序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积极和平主义”的最大特征实质上是对和平主义本质进行了理念偷换。

《日本国宪法》之所以被称为和平宪法,其精髓就是第九条的相关条款,从国家根本大法的高位规定了日本要成为放弃战争、不维持武力及不拥有宣战权的绝对和平主义(pacifism)国家。受宪法绝对和平主义理念影响和法律制约,日本历届内阁在宪法解释上也是奉行接近于此的“专守防卫原则”,即仅认可当日本遭受直接攻击时可以行使个别自卫权,实施必要最小限度的反击。对此,日本的和平主义者认为这导致日本得以在国际政治中占据道义高地,一直引以为傲。

而“积极和平主义”不但强调日本要以“日美+N”的方式在国际社会组建安全保障同盟,为了让日本在同盟框架内发挥更大的作用,还不惜通过修改宪法解释乃至修宪的方式来解禁集体自卫权(13),以突破自卫队使用武力保卫盟友的法律障碍。概言之,安倍意图将日本蜕变为一个可以走向战争的国家。虽然从文字表述上看,他仍保留了“和平主义”四个字,实质上却是一种名副其实的“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做法,目的就是为解禁集体自卫权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即使现阶段日本只是有条件地行使“限定性集体自卫权”,仍将导致“宪法所倡导的和平主义只剩下躯壳,灵魂被抽空了”。(14)

战后日本的和平发展道路以“中等国家”(middle power)为定位,核心是日本应在实践中遵循绝对和平主义的精神,以“专守防卫原则”为国家安保政策的核心基础,对国家行为自我节制,力求在维护本国利益的同时不让周边国家感到威胁。(15)而日本对国际社会的贡献主要应体现在非军事领域,强化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和互利双赢,为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有所贡献,其路径包括加大政府发展援助(ODA)、加强在环保与节能等领域的国际合作,促进受援国及合作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等等。而“积极和平主义”的服务对象却是安倍反复强调的“重振日本”的大国化目标,其国家身份的定位是大国(major power)。它奉行现实主义的势力均衡逻辑,强调要通过增强自身军事威慑力来维护本国的和平与安宁,其所宣扬的使日本转变成积极为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有所贡献的“缔造和平”力量,成为国际上“负责任大国”的路径依赖也就更为倚重军事手段。对此,《朝日新闻》的社论一针见血地指出,“一旦实现行使集体自卫权,安倍的‘强化’日本目标是实现了,但战后和平主义也将轰然倒塌”(16)。显而易见,安倍将“积极和平主义”定位为日本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基本理念的举动意味着日本战后安全政策和国家战略的巨大转变,将从根本上背离战后日本一直坚持的和平发展道路。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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